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项目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项目
2.2项目背景概况:
1)建北罐区新建2300Nm³/h处理量油气回收设施及其配套基础、结构、工艺管道系统。
2)建北罐区现有12台已有油气回收储罐(9~20号罐)油气收集线流程改造并入新建油气回收设施。
3)建北火车台区域汽油、石脑油及苯火车装车油气收集至新建油气回收设施。
4)建北罐区重质油储罐增加无动力式VOCs处理器的安装施工及配套工艺管道系统。
5)501~508号罐储罐罐体改造增加氮封及配套工艺管道系统。
6)501~506、225~228、510、512、52、95、21~30号罐改造为全接液浮船内浮顶储罐,安装储罐液下取样器,储罐液位仪表设施改造。
7)41、42号罐改造增加油气收集线流程并入新建油气回收设施。
8)39号罐改造增设氮封,增加油气收集线流程改造并入新建油气回收设施。
9)项目自控设施运行状态信号、联锁启停信号依托现有设施进行自控系统改造。
10)依托现有设施进行供电、接地、电信改造。
11)新建油气输送系统将预处理后的尾气送至芳烃车间加热炉焚烧处理。
12)501~508、225~228、510、512、51、52、95、96、21~30、39、41、42号罐清洗置换隔离工作内容,达到动火施工条件。
如本项目涉及小接管、定力矩施工作业,也属于本项目承包范围。
最终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为准。
招标范围为:《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2.3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建北罐区、芳烃生产部及火车台区域。
2.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中交。
2023年09月30日前必须完成建北罐区新建2300m³/h油气回收建成投用(原有油气回收储罐15~20、9~14号罐并入新建油气回收设施),建北火车台油气并入新建油气回收设施。510、512、30、52、23、24号罐完成全接液浮船改造。
2.5质量目标: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材料、构配件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质量需经相关方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保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具体详见《炼油厂建北罐区VOCs治理改造》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资质条件: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选择(显示状态正常),且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1.2、业绩要求:202006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承揽过类似项目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是指: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业绩。
3.1.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企业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②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④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⑤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的培训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
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该项目焊工必须持有特种工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焊工高处作业时需同时持有焊工与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注:针对③④⑦条,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承诺》,以书面形式做出承诺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1.5、信誉要求:
3.1.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1.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6、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没有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按作业人数的50: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
3.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本项目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的施工业务不允许分包,拟分包工程(专业工程分包或专业作业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应满足乌石化公司工程分包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严禁转包、违法违规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专业工程分包单位须满足投标要求中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要求及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将分包结果、分包合同、分包商关键人员等信息报发包人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承包人应将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并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与分包商对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8日16:00至2023年8月2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5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8月18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金额为:/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7.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现场。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老办公楼
邮编:830019
联系人:王华敏程星
电话:0991-69023580991-6910832
电子邮件:wanghmws@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平台)

注: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投标人也可关注及使用“中油新投”微信服务号来进行咨询或查询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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