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云南省中医医院拟租用一条互联网专线用于光华院区互联网办公业务,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潜在供应商需于公告发布之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元光华院区互联网专线租用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预算4.5万元/年
3.采购数量: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租用一条带宽为200M的互联网专线,与当前在用的互联网专线搭建基于不同运营商的出口链路负载。
4.付款方式:线路开通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完成支付。
5.具体要求:
(1)服务期限:壹年。
(2)带宽:带宽200Mbps,要求上下行速率对称,均不低于200Mbps,带宽独享,不计使用时长和流量;根据下端设备情况提供千兆光/电接口接入设备;
(3)公网IP地址:提供13个可用的公网IPV4地址,并可根据要求提供公网IPV6地址;
(4)实施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开通;安装地址:光华街120号云南省中医医院三号楼7楼机房。
(5)时延要求:
客户端至网关设备时延:平均值小于1ms,最大值10ms。
网内城域网端到端传输时延:平均值小于14.5ms,最大值15.5ms。
网内跨域网络端到端传输时延:平均值小于60ms,最大值62ms。
跨网业务网络端到端传输时延:本地直联:平均值小于等于71ms,最大值小于等于73ms;长途直联:平均值小于等于77ms,最大值小于等于79ms。
(6)接入方式:运营商具有独立的互联网出口和专线网络资源,要求使用独享专用光纤线路,直连运营商城域网骨干层网络设备,不得与其他业务共享链路的方式接入,避免受其他业务干扰,保证链路传输质量;
(7)网络指标: 接入网络的接通率平均值大于98%,最低值为97%。
(8)包丢包率指标:(指IP包PING网关传输时丢失的概率,24小时90%吞吐量测试)应满足以下要求:64字节数据包丢包率≤0.5%;1000字节数据包丢包率≤0.5%。
(9)网络安全:要求所提供专线采用双路由方式接入,并提供路由示意图,保障链路安全性;网络具备较强的安全防护能力,可根据客户需要提供专线DDOS攻击防护、流量清洗等增值服务。
(10)测试报告:专线开通后,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开通测试报告,包括:符合合同约定的光纤线路类型、上下行带宽、接口标准、网络技术指标等信息。
(11)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尽可能降低对网络和业务影响,网络切换时间不超过2小时;同时负责相关网络及业务配置变更工作,保证网络及所承载应用系统的平滑过渡和正常使用。
(12)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网络监控及网络维护服务,设置专属服务热线,配备稳定的维护队伍,并附人员清单;故障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磋商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3供应商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
2.5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或分公司,提供相关许可证证明并盖鲜章。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响应文件。并按要求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光华街120号云南省中医医院3号楼70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货清单报价表,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以及本项目列出的12条具体要求的响应材料等,材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云南省中医医院官网(https://www.yn-tcm-hospital.com/)上发布。
五、其他事宜
1.所有响应文件需装订且密封。仅需准备正本一份,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以及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密封章。
2.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单价,且只能填报一个不高于预算价的响应报价,不得提供有选择性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医院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进行二次报价,以各供应商提交的第一次报价为准。
4.询价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单独发布公告。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云南省中医医院3号楼信息中心
地址:五华区光华街120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62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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