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4: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028
交易编号:SJ-ZC-20230227-03
项目名称:泰安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768.6万元/年,服务期为三年,合计为2305.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泰安市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 | 三年 | 详见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2305.8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采购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6288136。
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538-6221070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858868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81号
联系方式:0538-8333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858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