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标讯》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厂区公用及辅助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讯》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厂区公用及辅助生产设施建筑工程施工招标
本招标项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厂区公用及辅项生产设施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东端;
1.2项目概况: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厂区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筑工程施工,其中厂区公用工程主要包括总图运输、全厂工艺及热力管廊、空分空压站、供热、脱盐水及凝结水站、热水站、给排水系统及设施(不包括地下管网);
厂区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分析化验中心、中心控制室、危废库/化学品库、消防气防站,储运系统中罐区及装卸车设施等主项的建筑工程,暂定工程造价约28000万元。
1.3招标范围: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各主项界区内建筑工程施工,具体包含:桩基工程、界区竖向、建筑物(含建筑物附属安装:电气照明、室内给排水、消防设施、通风空调及电信,内容以施工图为准)、设备基础、设备砼框架、管廊基础及砼结构、水池、围堰及雨排等建筑工程施工,配合完成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提供保修服务,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1.4质量要求:质量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1.5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主要的主项或建(构)筑物工程工期另行商定,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或总监开工令为准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投标人:
2.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石油化工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公司。
2.2拟派项目负责人:
2.2.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2.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予以认可);
2.3其他要求:
2.3.1企业需要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做要求);
2.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17:00时截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再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或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的不予认可;
3.2报名方式:请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仅接受网上报名,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备案证明材料(如有)、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打印日期须在发出日期之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联系信息;
3.4招标人对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进行报名资料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15家的,全部入围;
超过15家的随机抽签入围15家。
3.5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入围的潜在投标申请人的报名邮箱,请及时查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本招标项目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圆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厂区公用及辅项生产设施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东端;
1.2项目概况: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一期)厂区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筑工程施工,其中厂区公用工程主要包括总图运输、全厂工艺及热力管廊、空分空压站、供热、脱盐水及凝结水站、热水站、给排水系统及设施(不包括地下管网);
厂区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分析化验中心、中心控制室、危废库/化学品库、消防气防站,储运系统中罐区及装卸车设施等主项的建筑工程,暂定工程造价约28000万元。
1.3招标范围: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各主项界区内建筑工程施工,具体包含:桩基工程、界区竖向、建筑物(含建筑物附属安装:电气照明、室内给排水、消防设施、通风空调及电信,内容以施工图为准)、设备基础、设备砼框架、管廊基础及砼结构、水池、围堰及雨排等建筑工程施工,配合完成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提供保修服务,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1.4质量要求:质量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1.5计划工期:约450个日历天,主要的主项或建(构)筑物工程工期另行商定,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或总监开工令为准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投标人:
2.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石油化工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公司。
2.2拟派项目负责人:
2.2.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2.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予以认可);
2.3其他要求:
2.3.1企业需要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有效期内)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做要求);
2.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5日17:00时截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再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或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合的不予认可;
3.2报名方式:请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仅接受网上报名,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备案证明材料(如有)、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打印日期须在发出日期之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联系信息;
3.4招标人对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进行报名资料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等于15家的,全部入围;
超过15家的随机抽签入围15家。
3.5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入围的潜在投标申请人的报名邮箱,请及时查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时;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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