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代建+监理)[A3307830890007178002001]
金额
45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330783-04-01-676353
预算金额455万元
招标联系人俞丹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晶182679061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5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代建+监理)
项目代码:
2306-330783-04-01-676353
招标人:
名称:东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宁东路311号
联系人:俞丹亚
电话:13575994011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
联系人:张晶
电话:18267906178
项目概况:

招标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范围:
建设日处理规模5万m³/d(南片区和北片区规模5万m³/d,本项目建设内容仅北片部分)污水处理厂1座。北片厂区地下用地面积16353.33m²,地上用地面积14800m²;主要包含污水、污泥、臭气处理构(建)筑物(包含2#综合反应池、3#生物除臭系统、3#变配电间),采用全地下式建设形式,地面进行上盖商业服务开发,负一层及负二层为污水处理箱体。地上为商业邻里中心,用地面积14800m²,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19175m²。尾水排放执行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为代建和监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规模:
建设日处理规模5万m³/d(南片区和北片区规模5万m³/d,本项目建设内容仅北片部分)污水处理厂1座。北片厂区地下用地面积16353.33m²,地上用地面积14800m²;主要包含污水、污泥、臭气处理构(建)筑物(包含2#综合反应池、3#生物除臭系统、3#变配电间),采用全地下式建设形式,地面进行上盖商业服务开发,负一层及负二层为污水处理箱体。地上为商业邻里中心,用地面积14800m²,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19175m²。尾水排放执行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东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北片厂区建设工程(代建+监理)
标段(包)编号:
A3307830890007178002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4,550,000.00元
资金来源:
自筹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7.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监理服务能力。7.2 项目组成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代建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除项目代建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均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2)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除总监外的其他组成人员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及以上并经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人员1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及以上并经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人员2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及以上并经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人员1人;市政监理员2人;土建监理员1人;机电安装监理员1人。(监理人员配备承诺书和监理人员配备表格式详见第七章)备注:拟派项目代建负责人和项目总监不可互相兼职,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入库的本单位人员。 7.3 拟派本工程中所有组成人员年龄男不大于60周岁、女不大于55周岁(不包括已退休被公司聘用人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及以上的凭证【(可提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带二维码及浙江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项目组成人员的社保为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视为一致】。项目总监在其他规模 2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何任职(允许在东阳范围内其它工程有一任职),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有在建监理项目的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条内容,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7.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代建负责人和项目总监人自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5 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代建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无下列情形:①被东阳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清退出东阳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金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④在“信用浙江”或“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⑤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⑥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⑦近三年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7.6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7.4、7.5条要求的承诺书。 7.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4-23至2024-05-15,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5-15,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金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监督机构: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9-86691080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接收时间:
2024-04-2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