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
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项目以公开挂网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49999元(不含购置税、保险)。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需购置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1辆。
二、采购要求
(一)新能源6座越野车1辆。
(二)车辆配置表:详见附件。
(三)交货期限及地点:交货期限为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交车,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如产品使用说明书、车辆合格证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签订《采购合同》后,采购方将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支付。
(五)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人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若供应商出现供货延期的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延期1天扣除5‰的合同价款;延期最长不超过5个日历天,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产品的,视同已验收合格。
5.供商应将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款规定的资料的,必须负责及时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6.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三、售后服务事宜
售后服务: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及相关行业规定实行质量保证。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4月11日。
五、报名地点及方式:现场,华蓥市红星路1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6办公室、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委托代理人介绍信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邮件方式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邮箱:120051719@qq.com)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
六、报价时间:2024年4月12日9时30 分前(逾期恕不接受)。
七、报价方式:通过报名审查的商家采用现场方式独立报价(报价单须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报价文件须密封),各询价申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至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106室,逾期恕不接受。
八、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会以电话方式通知中标人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未中标不通知。)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或未按要求完善资料,不能进入。
1.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3.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5.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九、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汽车配置参数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一次性提交资料,公告结束后的资料将无效,局机关纪委监督人及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无法进入。
十、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4月7日17:00至2024年4月10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汽车参数配置和价格合理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交易规则,由局机关纪委监督。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二、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华蓥市恒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26-4835106
地址:华蓥市红星路1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6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