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山区残疾人家属资源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服务采购(1年)合同公示
金额
165.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山区残疾人家属资源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服务采购(1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拟对南山区残疾人家属资源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服务采购(1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残疾人家属资源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服务采购(1年)

合同金额(元):16575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本补充协议期限与原协议保持一致,即协议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原协议第八条(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修改为:
合同期内甲方以转账方式分三次支付乙方费用,支付时间和条件如下(若因付款审批原因造成甲方延迟拨款的,不视为甲方逾期拨款):
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70%(¥1160250.00元,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零贰佰伍拾元整),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述费用前向甲方开具足额的合法发票。
2.本协议签订且乙方全面履行协议满9个月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25%(¥414375.00元,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叁佰柒拾伍元整),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前述费用前向甲方开具足额的合法发票。
3.服务费用总额的5%(¥82875.00元,人民币捌万贰仟捌佰柒拾伍元整)作为项目尾款,实际支付额由甲方按照年度考核等级确定。如甲方对乙方的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的,采购单位向服务单位支付的尾款比例相应为“100%、80%、60%”,考核等级“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尾款。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修改合同支付比例。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9楼

联系电话:13692292017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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