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升级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4月28日 12: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升级改造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某部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 12: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146.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198421 | ||
采购单位 | 宁夏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蜀天 182953044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晓静、李强、马文杰 0951-6198421 | ||
附件: | |||
附件1 | 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升级改造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升级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31-F1004
项目名称: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14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升级改造采购需求包括基础装修、机房给排水、供配电设计、微模块机房、空调制冷系统、机房消防与安全、综合布线系统、机房搬迁、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运行维护系统设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宁夏某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心机房改造及容灾机房升级改造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银川市兴庆区 | 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施工、安装、培训、调试和上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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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调研、施工、安装、培训、调试和上线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军队单位可不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成立不少于三年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10)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9、2020、2021)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11)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12)投标人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提供在库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8日 至 2023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03室)
方式:网上发送或线下发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某部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方式:郭蜀天 18295304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楼
联系方式:何晓静、李强、马文杰 0951-61984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电 话: 0951-6198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