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0282020000724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先生028-845260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511028202000072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隆昌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北京乾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月华大街1号A8-1892
中标(成交)金额 95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一、名称:隆昌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咨询服务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1)编制申报材料;(2)拍摄创建工作技术报告片;(3)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城市容貌评价;(4)指导创建工作;(5)对接上级部门;(6)迎检工作。三、服务要求:1.编制申报材料:对照标准编制申报资料(包括创建总结报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等)、逐项达标自评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统计、证明等资料。2.拍摄创建工作技术报告片:拍摄制作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高清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3.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城市容貌评价:组织专家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城市容貌评价,完善相关资料。4.指导创建工作:全程指导创建工作,分析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指导完成整改。邀请专家指导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5.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与住建部对接工作,及时反馈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6.迎检工作:配合准备验收资料、制定迎检方案及路线、起草工作汇报、解说词等;指导迎检现场点位布置、现场答疑等。四、服务时间:中标人需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五、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园林城市评审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黄平(评标委员会组长)、贺能、刘伯春、杨燕、杨聪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标准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4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请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2、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隆昌市康复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2-3955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8楼1-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028-84526099、86640071、86694987-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先生
电话: 028-84526099、86640071、86694987-80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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