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中心外包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TMD2023-C-027)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诉讼服务中心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乙方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3-C-027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万元
采购需求:
1.诉讼服务中心全域诉讼服务人员14名(中标单位指派一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属于14名服务人员中)。
2.在苏州范围内提供线下诉讼服务点,承接电子诉讼服务相关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乙方(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乙方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乙方”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乙方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乙方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751281184、864274166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乙方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乙方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乙方,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乙方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乙方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乙方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6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乙方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乙方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乙方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乙方,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00~13:30(北京时间)
4.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4.5磋商时间:2023年10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4.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所有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评标场地。
投标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投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也只需合订成册一份纸质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全称,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488号
联系人:张祺
联系方式:0512-6855227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叶韵、李文祥
电话:0512-65231142-8006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诉讼服务中心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乙方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3-C-027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2万元
采购需求:
1.诉讼服务中心全域诉讼服务人员14名(中标单位指派一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属于14名服务人员中)。
2.在苏州范围内提供线下诉讼服务点,承接电子诉讼服务相关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乙方(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乙方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乙方”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乙方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乙方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751281184、864274166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乙方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乙方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乙方,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乙方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乙方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乙方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6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乙方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乙方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乙方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乙方,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00~13:30(北京时间)
4.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4.5磋商时间:2023年10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4.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所有进场人员进入开评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一名人员进入开评标场地。
投标单位除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份纸质的投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也只需合订成册一份纸质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全称,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488号
联系人:张祺
联系方式:0512-6855227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吴苏玲、叶韵、李文祥
电话:0512-65231142-8006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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