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96.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张财采计[2020]000104号
预算金额96.1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颖彬
中标联系人侯万琴15607444868
公告正文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5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0]000104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0]000104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空气质量网格站点建设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负责在张家界市中心城区每个办事处及经开区各建设1个“6参数+“【H6】型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做好运维服务、设备维护、提供数据等工作。项目经理:侯万琴。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618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C160301-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分公司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详见响应文件 / 1 9618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5月12日,履行期限:1095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建设服务
四、付款
1、付款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41930.00元(含税),第二阶段:2021年10月1日前支付38800.00元(含税),第三阶段:2022年10月1日前支付81070元(含税)。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8-28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8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敷建法定代表人:龙涛
委托代理人:黄颖彬委托代理人:侯万琴
电话:18174466503电话:15607444868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南庄坪居委会电信局办公楼5.6层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崇文路支行
帐号:43001520174052506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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