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单位2025年摆渡车租赁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吕老师023-6776741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辑182231519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1
公告正文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单位2025年摆渡车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所属单位2025年摆渡车租赁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服务范围

序号

单位

最大需求乘车人数

区间

公里数

计划趟数

1

大九污水处理厂

11

地铁跳蹬站-大九污水厂(大渡口区跳蹬镇西小路80号

3

1825

2

土主污水处理

13

微电园地铁站-土主厂(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向家坪村李家坝组60号

7

1825

3

西永污水处理

10

赖家桥地铁站-西永厂(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明珠山村黄泥堡社)

8

1825

4

港城污水处理

13

刘家坪轻轨站-东港厂(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村大地坝)

20

1825

5

茶园污水处理

13

长生桥轻轨站-茶园厂(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四平村

6

1825

2.2、服务地点

西永污水处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明珠山村黄泥堡社))。

土主污水处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向家坪村李家坝组60号)。

茶园污水处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四平村茶园污水处理厂)。

港城污水处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村大地坝))。

大九污水处理厂(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跳蹬镇西小路80号)

2.3、服务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重庆市2022-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项目入围公司名单》内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入围名单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 (提供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按照本项目各厂区需求提供摆渡车:

计划全年365天乘车,返空趟数不得单独计费。比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乘坐趟数,趟数增减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趟数增减为由,向比选人要求调整单趟摆渡车的租赁项目费用。(投标人需对此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驾驶人员驾照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驾驶员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购买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车辆及驾驶员无违章待处理证明),不得提供使用超过5年的车辆(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需承诺服务司机必须是责任心强且具有5年以上驾驶客车经验,并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提供“无交通责任事故”承诺书原件)。在服务过程中,如项目业主方发现司机不符合要求,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3.5投标人需承诺建立服务车辆详细维修保养记录和电脑管理档案,保证一车一档及车辆维修后的有效跟踪,业主方有权抽查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需承诺服务车辆必须按业主方指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起点上客,如因投标人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致使车辆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才到达起点,投标人同样要派车但应扣除当次车费的10%;晚点30分钟,扣除当次车费的20%。服务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事故超过30分钟的,业主方可采取四人/辆乘坐出租车回目的地,所发生的车费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承诺书原件)

3.7投标人需承诺服务车辆载客必须严格按双方签订的路线行驶,投标人如有违反,应扣除当次车费的20%;如确实需要调整,双方共同协商;在特殊情况(如修路、塞车等)下,业主方有权临时改变原定的行驶路线,无需增加费用。(提供承诺书原件)

3.8为本项目提供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整。(提供承诺书原件)

3.9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摆渡车辆租用的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与用户评价证明,合同需与用户评价证明一致)。

3.10 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8 - 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11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12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11930分至10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比选采购中心。

4.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111000(北京时间)。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吕老师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人:罗辑

话:18223151922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人:刘老师、叶老师

话:023-67453670(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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