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4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00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李艳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辅梅133720652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765800100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建设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准【2023】2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东侧、镇江路西侧、丹阳路南侧、日月潭路北侧
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07亩,总建筑面积约76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运动场及风雨操场、报告厅、综合楼等,配套建设相关的水电气、绿化、道路广场、装修工程、校园文化、设施设备、智能化、附属等。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初中学位1800个,小学学位1620个。
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40000万元。
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包含在工期内)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方案图及初步设计文件深化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满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使用需求,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及要求:
1.6.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1.6.2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且通过当地审图机构的图审后付至施工图设计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1.6.3 施工部分: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 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及外墙脚手架全部拆除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进度款支付要求:承包人提交已完合格工程量,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工程款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7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前期手续报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报批、移交、备案、保修服务。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雨污水工程、10KV 正式用电(含电源点至配电房)工程、强弱电工程、公建用电、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装配式建筑、桩基、基坑支护设计等所有专项设计;工程项目配套设施设计:校园文化策划及设计(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VI系统设计、校导视S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配套景观、绿化、道路、亮化、燃气、室外雨污管网、室外运动场地及运动设施、体育场看台、围墙、大门、传达室、厨房操作间、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技防、智能化(含智慧化校园等)、交通标志标线(含地下停车场)、教学信息化等所有设计。
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电梯、教学设备、厨房设备及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所含的全部材料、设备等。
工程施工包含上述设计图纸范围内指定实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临时水、临时电、基础、建筑、结构、安装、电气、暖通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室内外装饰装修、防雷、智能化、强弱电智能化管道预埋、消防、道路、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亮化、景观绿化、室内外给水(含二次增压设备)、门窗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人防、教学信息化工程、设备房装修、隔震减震设施、基坑支护围护、高低压配电、功能室水电、室外高低压系统、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标志标识、水(包含消防)、电、燃气并且接入公共管网,能够确保正常使用。
2.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三章,简述内容如下:
第一轮:经济标评审(定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经济标评审结果为“合格”的投标文件全部进入下一轮商务标、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任何评审。
第二轮:商务标(定量评审) 30分;
商务标:(1)奖项:10分;(2)业绩:10分;(3)第三方信用:2分;
(4)人员证书:8分。
第二轮商务标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轮的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0名投标人进入第三轮技术标评审,其余投标人不进入第三轮技术标评审。
第三轮:技术标评审(定量评审) 20分。
第三轮技术标评审完成后,按照商务标、技术标评审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足7名的则全部推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任务承担方无须提供)。
4.4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1)自 2018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自 2018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 2018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含有设计和施工内容)。
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建筑面积、合同内容等。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可提供加盖图审章的图纸或图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不包含酒店式公寓),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 、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 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 等。
4.5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6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规定。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06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9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艳艳 0527-88857778
邮箱:10477215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正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路泰和祥府转角商业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辅梅 13372065251/ 0527-88281888
邮箱:1836747275@qq.com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7658001001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建设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准【2023】2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东侧、镇江路西侧、丹阳路南侧、日月潭路北侧
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07亩,总建筑面积约760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运动场及风雨操场、报告厅、综合楼等,配套建设相关的水电气、绿化、道路广场、装修工程、校园文化、设施设备、智能化、附属等。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初中学位1800个,小学学位1620个。
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40000万元。
1.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包含在工期内)
1.5质量要求:
1.5.1设计质量标准:依据方案图及初步设计文件深化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满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使用需求,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5.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及要求:
1.6.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1.6.2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且通过当地审图机构的图审后付至施工图设计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1.6.3 施工部分: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 时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及外墙脚手架全部拆除后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且备案完成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进度款支付要求:承包人提交已完合格工程量,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发包人方可支付。工程款待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
1.7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内容为:
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前期手续报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报批、移交、备案、保修服务。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雨污水工程、10KV 正式用电(含电源点至配电房)工程、强弱电工程、公建用电、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二星设计、装配式建筑、桩基、基坑支护设计等所有专项设计;工程项目配套设施设计:校园文化策划及设计(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VI系统设计、校导视S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配套景观、绿化、道路、亮化、燃气、室外雨污管网、室外运动场地及运动设施、体育场看台、围墙、大门、传达室、厨房操作间、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技防、智能化(含智慧化校园等)、交通标志标线(含地下停车场)、教学信息化等所有设计。
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电梯、教学设备、厨房设备及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所含的全部材料、设备等。
工程施工包含上述设计图纸范围内指定实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临时水、临时电、基础、建筑、结构、安装、电气、暖通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室内外装饰装修、防雷、智能化、强弱电智能化管道预埋、消防、道路、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亮化、景观绿化、室内外给水(含二次增压设备)、门窗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人防、教学信息化工程、设备房装修、隔震减震设施、基坑支护围护、高低压配电、功能室水电、室外高低压系统、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标志标识、水(包含消防)、电、燃气并且接入公共管网,能够确保正常使用。
2.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三章,简述内容如下:
第一轮:经济标评审(定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经济标评审结果为“合格”的投标文件全部进入下一轮商务标、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任何评审。
第二轮:商务标(定量评审) 30分;
商务标:(1)奖项:10分;(2)业绩:10分;(3)第三方信用:2分;
(4)人员证书:8分。
第二轮商务标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轮的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0名投标人进入第三轮技术标评审,其余投标人不进入第三轮技术标评审。
第三轮:技术标评审(定量评审) 20分。
第三轮技术标评审完成后,按照商务标、技术标评审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7名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足7名的则全部推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任务承担方无须提供)。
4.4投标人类似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1)自 2018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自 2018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 2018年01月0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含有设计和施工内容)。
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建筑面积、合同内容等。如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建筑面积的,可提供加盖图审章的图纸或图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 ,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不包含酒店式公寓),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 、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 以及其他(派出所、拘留所) 等。
4.5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6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条规定。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06日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9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艳艳 0527-88857778
邮箱:10477215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正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路泰和祥府转角商业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辅梅 13372065251/ 0527-88281888
邮箱:18367472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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