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建机动车外观检测查验区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3500469931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晓彤0416-3585283
中标公司沈阳益中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委托,现对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建机动车外观检测查验区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YX
ZC20170309
26
)
,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本项目采购已经
义县
财政局
核准、备案,资
金来源为
财政
资金,
资金预算1
7.5
万元
,
采购人为
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特邀请贵公司前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1、项目名称:
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新建机动车外观检测查验区系统采购项目
。
2、单一来源供应商:
沈阳益中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选择供应商
理由:
为了能更好的与市局系统完成数据传输、对接,必须使用同一套机动车查验系统。为保持系统的一致性及服务的配套性。本次采购的查验监管系统拟定由沈阳益中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故特申请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相关申请文件已报采购办,采购办进行全程监督。
5
、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
2须
具有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或
中标通知书原件)。
6
、
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
邀请函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于
即日
至201
7
年
10
月
15
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政府采购部购买采购文件。
(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1
000元。
7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
时间、地点及
投标文件的递交
采购专家论证
时间及投标文
件
递交截止时
间
:
201
7
年
10
月
16
日下午1
5
时整(北京时间)。
采购专家论证
地点及投标文
件
递交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专家论证会。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1
7
年
10
月
10
日下午16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9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
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0469931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
联系电话:0416-3585283
传 真:0416-3596622
邀请函回执单格式
致:
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我方已于
(具体时间)收到
项目的邀请书,共
页。我方
(同意、不同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及出席
专家论证会
。
投标单位资料及联系方式:
投标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敬请您填写回执单,并尽快传
至
采购
人。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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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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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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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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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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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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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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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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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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