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关于2023年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项目
三、采购预算:6.0万
四、采购内容说明及要求:
1. 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计量器具,如温度计、天平、培养箱、干燥箱、冰箱、灭菌器、酶标仪、生物安全柜、移液器等在用工作用计量器具,具体清单详见附表1;
2. 承包方式:技术服务、技术支持;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仪器仪表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及获得行业验证认可的通用校准方法等;具有检定规程的仪器需出具检定证书;
4. 项目范围: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在用计量器具周期校准,检定设备机构代送代取;
5. 健全实验室质量体系和技术体系;
6. 实验室有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规范、齐全。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本实验室计量器具周期校准项目的资质。
2.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并在密封条上加盖公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书;
(3)提供各类资质相关证书及能力表;
(4)提供甲方仪表所涉及各类仪表证书标准规范样张;
(5)提供从事相关实验室仪器检定、校准方面的成功案例;
(6)提供项目专业团队成员及背景信息;
(7)需要补充和说明的其他文件。
3.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书面投标书邮寄或当面送到本单位。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杭海路768号杭州农业大楼1号楼525室。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1-86781411。
六、采购原则
1.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经投标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3)未按格式填写,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评委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方。严格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3.评委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价格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2家及以下单位参与竞标的,或最终只有2个及以下有效标的,则以议标方式确定预中标者。议标程序如下:
有2家投标单位情况下:招标单位根据2家单位所报价格,经评审价格合理并最低确定为预中标单位;价格相同,抽签决定。
只有1家投标单位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得好,确定为预中标单位;协商不好,重新招标。
5.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相关资料。
七、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询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如有异议,均应在投标前提出。
附件1:采购参考清单
附件2:评分表
附件3:投标报价表
点击下载附件
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
2023年8月16日
二、采购项目名称: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项目
三、采购预算:6.0万
四、采购内容说明及要求:
1. 采购内容及数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计量器具,如温度计、天平、培养箱、干燥箱、冰箱、灭菌器、酶标仪、生物安全柜、移液器等在用工作用计量器具,具体清单详见附表1;
2. 承包方式:技术服务、技术支持;
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仪器仪表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及获得行业验证认可的通用校准方法等;具有检定规程的仪器需出具检定证书;
4. 项目范围: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在用计量器具周期校准,检定设备机构代送代取;
5. 健全实验室质量体系和技术体系;
6. 实验室有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规范、齐全。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本实验室计量器具周期校准项目的资质。
2.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需密封,并在密封条上加盖公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书;
(3)提供各类资质相关证书及能力表;
(4)提供甲方仪表所涉及各类仪表证书标准规范样张;
(5)提供从事相关实验室仪器检定、校准方面的成功案例;
(6)提供项目专业团队成员及背景信息;
(7)需要补充和说明的其他文件。
3.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书面投标书邮寄或当面送到本单位。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杭海路768号杭州农业大楼1号楼525室。
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571-86781411。
六、采购原则
1.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经投标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3)未按格式填写,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评委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方。严格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3.评委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价格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2家及以下单位参与竞标的,或最终只有2个及以下有效标的,则以议标方式确定预中标者。议标程序如下:
有2家投标单位情况下:招标单位根据2家单位所报价格,经评审价格合理并最低确定为预中标单位;价格相同,抽签决定。
只有1家投标单位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得好,确定为预中标单位;协商不好,重新招标。
5.评委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相关资料。
七、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询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如有异议,均应在投标前提出。
附件1:采购参考清单
附件2:评分表
附件3:投标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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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动物防疫检疫中心)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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