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杭州市儿童医院2024年度医疗固体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杭州市儿童医院
项目名称: 杭州市儿童医院2024年度医疗固体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医疗固体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度医疗固体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疗固体废弃物指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下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委托处置单位须在24小时内对医院集中暂存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并处置,同时按需向医院提供标准废弃物包装袋等包装容器。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是杭州市内唯一一家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杭危经第01号),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废物收集、处置单位进行转运与安全处置。
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固体医疗废物的回收与处置,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与可追溯性,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来承接,服务期为一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2幢325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儿童医院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5465722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文晖路19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5252453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doc05245120231020200553.pdf
1.3 M
采购人: 杭州市儿童医院
项目名称: 杭州市儿童医院2024年度医疗固体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4年度医疗固体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度医疗固体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医疗固体废弃物指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下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委托处置单位须在24小时内对医院集中暂存的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转运并处置,同时按需向医院提供标准废弃物包装袋等包装容器。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是杭州市内唯一一家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杭危经第01号),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废物收集、处置单位进行转运与安全处置。
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固体医疗废物的回收与处置,使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与可追溯性,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来承接,服务期为一年。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28号2幢325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杭州市儿童医院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5465722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文晖路19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5252453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doc05245120231020200553.pdf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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