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南湖采招[2024]5号
二、项目名称:嘉兴南湖学院时尚纺织品设计实验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成都锦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二段266号二层A区02D号
被投诉人:嘉兴南湖学院
地 址:嘉兴市越秀南路572号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浙江知源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凌公塘路3439号101-103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关于嘉兴南湖学院时尚纺织品设计实验室项目(项目编号:南湖采招[2024]5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7月24日通过邮寄送达方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于2024年7月26日起正式受理,并于2024年7月29日向被投诉人1嘉兴南湖学院、被投诉人2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相关当事人浙江知源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复印件。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于2024年8月5日向本机关提交了《关于嘉兴南湖学院时尚纺织品设计实验室项目的投诉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相关当事人于2024年7月30日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因本案涉及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7月29日向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出《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嘉财采监协[2024]1号),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电子邮箱向本机关发送了《回复函》。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六、处理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嘉兴市财政局
2、联 系 人:姚敏健
3、联系电话:0573-82031217
附件信息:
嘉政采投〔202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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