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岳岗安置房B-04-01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岳岗安置房B-04-01项目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岳岗安置房B-04-01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桥办事处岳岗路南、垂柳西路东、垂柳路北沿线西;
2.2项目规模:郑州高新区岳岗安置房B-04-01项目,总建筑面积382767.13㎡,地上建筑面积259332.00㎡,地下建筑面积123435.13㎡,总户数为3036户,正式用电变压器安装容量为17060KVA,要求双电源供电(居民生活要求单电源供电)。
2.3建设内容:供电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采购和安装设备。包含图纸中开闭所内的高压柜、交直流电源屏、DTU通讯屏、高压封闭母线桥、防汛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及监控、照明灯具插座、空调及排风等设备采购、安装、试验、联调联试等,也包括设备配套所需的槽钢基础。(2)采购和敷设电缆。包含利用原有市政电力排管和电缆井、新建电力排管、新建电缆井和沟(埋管)、市政道路开挖及修复、红线内院区道路及修复、桥架、支吊架、穿路顶管、穿墙板套管(包含防水施工)、中间和终端电缆头制作、安装、试验和防火封堵等。(3)开闭所内设施设备验收、运行操作中需配备的所有工具、手车、消防器材、模拟盘、运行标识标牌、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高压验电设备、接地线、工具箱、制度标牌等。(4)供电部门要求的配电自动化通讯系统、站内照明插座系统、防汛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监控报警系统、空调及排风系统、接地系统、PVC防静电地板等。(5)供电部门要求的设备材料检验、校验、试验、交接验收、所有供电手续、行政审批等工作。
2.4招标范围: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验收送电移交、通电维护等完成本工程的所有相关服务),包括电源接入点到开闭所馈线柜断路器接线端以上部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企业自筹,已落实。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及供电部门的标准和运行要求,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保证正常通电移交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近6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最近三年无诉讼被执行案件、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查询有失信违法记录的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七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5.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6由于本项目开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郑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先进行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9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30分钟)内插入CA数字证书,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
5.10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0371-67188807。(说明:1.投标人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在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裴振凯
电 话:0371-61330127
传 真:无
邮 箱:gxjsjtfw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24层
联系人:刘女士、范女士
电 话:0371-63297311
传 真:无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电 话:0371-67981480
传 真:无
邮 箱:zzgxjsjzbb@126.com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岳岗安置房B-04-01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桥办事处岳岗路南、垂柳西路东、垂柳路北沿线西;
2.2项目规模:郑州高新区岳岗安置房B-04-01项目,总建筑面积382767.13㎡,地上建筑面积259332.00㎡,地下建筑面积123435.13㎡,总户数为3036户,正式用电变压器安装容量为17060KVA,要求双电源供电(居民生活要求单电源供电)。
2.3建设内容:供电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采购和安装设备。包含图纸中开闭所内的高压柜、交直流电源屏、DTU通讯屏、高压封闭母线桥、防汛视频监控、消防报警及监控、照明灯具插座、空调及排风等设备采购、安装、试验、联调联试等,也包括设备配套所需的槽钢基础。(2)采购和敷设电缆。包含利用原有市政电力排管和电缆井、新建电力排管、新建电缆井和沟(埋管)、市政道路开挖及修复、红线内院区道路及修复、桥架、支吊架、穿路顶管、穿墙板套管(包含防水施工)、中间和终端电缆头制作、安装、试验和防火封堵等。(3)开闭所内设施设备验收、运行操作中需配备的所有工具、手车、消防器材、模拟盘、运行标识标牌、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高压验电设备、接地线、工具箱、制度标牌等。(4)供电部门要求的配电自动化通讯系统、站内照明插座系统、防汛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监控报警系统、空调及排风系统、接地系统、PVC防静电地板等。(5)供电部门要求的设备材料检验、校验、试验、交接验收、所有供电手续、行政审批等工作。
2.4招标范围:供电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验收送电移交、通电维护等完成本工程的所有相关服务),包括电源接入点到开闭所馈线柜断路器接线端以上部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企业自筹,已落实。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及供电部门的标准和运行要求,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保证正常通电移交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近6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最近三年无诉讼被执行案件、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2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5 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查询有失信违法记录的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七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5.5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5.6由于本项目开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8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郑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先进行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9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30分钟)内插入CA数字证书,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解密时间结束后不可解密。
5.10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0371-67188807。(说明:1.投标人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在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双桥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裴振凯
电 话:0371-61330127
传 真:无
邮 箱:gxjsjtfw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17号楼24层
联系人:刘女士、范女士
电 话:0371-63297311
传 真:无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郑州高新区国槐街6号
电 话:0371-67981480
传 真:无
邮 箱:zzgxjsjzbb@126.com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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