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机场诺富特酒店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工025-698214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25-833010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用自主招标方式对南京机场诺富特酒店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委托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代理相关事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情况
1、招标内容:南京机场诺富特酒店窗帘一批。
2、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起60个日历日内。
3、最高限价(不含税):8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是所投窗帘制造商或所投窗帘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材料。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指定一家代理商;如该制造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指定代理商,否则该制造商及其指定的所有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至少同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财报须能体现经审计)。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国境内承担过酒店窗帘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个,且每个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 70 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提供结算发票,必须提供表格将每张发票的对应金额列名,否则发票证明无效))。
5、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法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挂靠(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
2、投标人登录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或未成功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用户注册,进入采购平台点击【供应商登录】-点击右下角【立即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平台通知栏目中的操作手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样品
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样品或投标样品不全或投标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评标办法中的样品得分为0分。
五、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递交及开标
1、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同时须在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保持一致(如无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会被拒绝)。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平台申报形式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
3、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月 17 日 11 时整,递交样品联系人:何工025-69821625(样品递交请提前联系预约递交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和样品可能被拒绝。
4、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样品须在样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纸质文件和投标样品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前送至: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南京市天元西路199号爱涛商务大厦16楼)。
5、联系人:杨工、文工,联系电话:025-69821436、69820207。
招标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199号爱涛天成广场爱涛国际商务大厦16楼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文工
电话:025-69820207
电子邮件:wenmin@njairport.cn
招标人纪检投诉电话:025-69821065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3301084
电子邮件:yangl@jitc.cn
一、项目情况
1、招标内容:南京机场诺富特酒店窗帘一批。
2、供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起60个日历日内。
3、最高限价(不含税):8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资金来源:自筹。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是所投窗帘制造商或所投窗帘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授权材料。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指定一家代理商;如该制造商已用自身名义参加投标,则不得另行指定代理商,否则该制造商及其指定的所有代理商(经销商)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3、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至少同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财报须能体现经审计)。
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中国境内承担过酒店窗帘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个,且每个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 70 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上须能清晰体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双方盖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金额,须另附与合同相配套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提供结算发票,必须提供表格将每张发票的对应金额列名,否则发票证明无效))。
5、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法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挂靠(提供承诺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件。
2、投标人登录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或未成功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用户注册,进入采购平台点击【供应商登录】-点击右下角【立即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平台通知栏目中的操作手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样品
1 | 手动:布帘、纱帘成品小样、 提供样品展架,尺寸≥800mm*1200mm。 |
2 | 手动/电动布帘拆分轨道各0.5米。 |
3 | 卷帘成品小样:800*1000mm及全套拆分配件:制头、尾插、卷筒、下轨、拉珠。 |
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样品或投标样品不全或投标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评标办法中的样品得分为0分。
五、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递交及开标
1、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同时须在东部机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bid.easternairports.com:1443/)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保持一致(如无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会被拒绝)。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平台申报形式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
3、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月 17 日 11 时整,递交样品联系人:何工025-69821625(样品递交请提前联系预约递交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和样品可能被拒绝。
4、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样品须在样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纸质文件和投标样品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前送至: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南京市天元西路199号爱涛商务大厦16楼)。
5、联系人:杨工、文工,联系电话:025-69821436、69820207。
招标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199号爱涛天成广场爱涛国际商务大厦16楼经营管理部
联系人:文工
电话:025-69820207
电子邮件:wenmin@njairport.cn
招标人纪检投诉电话:025-69821065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3301084
电子邮件:yangl@ji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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