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崇礼区“电代煤”试点货物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金额
124.7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崇行审招核字第2018-152号
预算金额124.7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锴0313-218733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崇礼区“电代煤”试点货物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崇礼区“电代煤”试点货物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张家口市崇礼区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崇行审招核字第2018-152号
所属行业: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所属地区: 张家口市-崇礼县
公示内容:
崇礼区“电代煤”试点货物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候选人排名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投标价格 评分结果 评标价格 中标价格 工期 负责人姓名 职业资格 证书编号
1 河北戈斯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47220元人民币 90.32 1247220元人民币 1247220元人民币 8天
2 北京奇纳尔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1181310元人民币 82.60 1181310元人民币 1181310元人民币 8天
3 任丘市九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84400元人民币 77.30 1284400元人民币 1284400元人民币 8天

第1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单位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第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单位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第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单位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第1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第2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第3中标候选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备注内容: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

山西臣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携带的“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原件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不一致,故认定为无效标书。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中宇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锴 郝艳云 电话:0313-2187333 邮箱:sjzzyzjk@163.com
全部投标单位: 任丘市冀威太阳能采暖工业有限公司 任丘市九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戈斯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臣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奇纳尔电热电器有限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18-11-20
公示截止时间: 2018-11-22
开标时间: 2018-11-19
项目负责人: 孙清通
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 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书编号: 建【造】03130001814
项目经理: 孙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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