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温江区新基建项目策划包装 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52020000105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招标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老师028-86582286
中标公司四川乾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温江区新基建项目策划包装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5202000010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26 15:40 |
代理机构 | 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6582286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幢8楼31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老师 |
采购人 | 成都市温江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31409室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82632240 |
采购人联系人 | 朱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朱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2632240 |
行业划分: | M7499 |
成交日期 | 2020-05-25 15: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5-07 09:28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朱萌斐(采购人代表)狄林(组长)刘光能(成员) |
评审时间 | 2020-05-22 10:3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1、本此采购温江区新基建项目策划包装,具体策划包装项目共7个,具体为(1)成都医学城大数据中心项目(2)四川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中心项目(3)华西-温江生物资源样本大数据创新中心项目(4)成都医学城智慧科创空间项目(5)泛载温江数字城市城域网络项目(6)电子科大“三医+人工智能”产业科技公园项目(7)成都医学城三医人工智能创新平台项目简要技术要求:1、深度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需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考》第三版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文件进行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2、成果要求(1)编制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可研技术规范。 (2)成果要格式规范、逻辑层次清晰、语言准确精练、图文字表格要相符。(3)成果应用要求:成果满足通过温江区储备项目库入库,且成果满足“新基建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要求。合同履行日期:(一)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的60个日历天内提供可研报告的编制。(二)付款方式:第一次付费:合同金额的4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次付费:合同金额的30%,中标供应商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次付费:合同金额的30%,中标供应商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通过相关评审会议,形成成果最终稿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三)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6200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温江区新基建项目策划包装 ;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620000元;服务要求:1、深度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需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考》第三版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等文件进行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2、成果要求(1)编制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可研技术规范。 (2)成果要格式规范、逻辑层次清晰、语言准确精练、图文字表格要相符。(3)成果应用要求:成果满足通过温江区储备项目库入库,且成果满足“新基建地方政府专项债”申报要求。.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乾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1栋1单元9层920号;中标金额:620000.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9300元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1、采购预算:65万元;2、最高限价:65万元;3、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5、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可开展信用贷款融资。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7、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本项目采购计划备案号为:(2020)0024 。9、采购项目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30%;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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