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佛山市声环境手工点位委托监测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6004560739372402050215
预算金额11.2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理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佛山市声环境手工点位委托监测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佛山市声环境手工点位委托监测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04560739372402050215
项目业主: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服务机构: 广东理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佛山市声环境手工点位委托监测
合同编号: 4406004560739372402050215
合同总金额: ¥11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一)监测内容 包括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二)监测点位
佛山市区域环境噪声测点340个、道路交通噪声测点365个、功能区噪声测点17个。 (三)监测频次
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的规定。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
在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开展1次昼间监测。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4月)或秋季(10月),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每个监测点位测量
10 min 的等效连续声级Leq ,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 、L50、L90、 Lmax、Lmin 和标准偏差 (SD)等。
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 在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测量 20min
等效声级Leq,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 和标准偏差
(SD)等,记录并报送20min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4月)或秋季(10月),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时间为2、4、7、10月),每个监测点位每次连续监测
24h,每小时测量60分钟,记录小时等效声级 Leq、小时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 和标准偏差 (SD)等。
(四)数据报送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数据、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数据。
每年11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本数据表、原始记录扫描件、质控记录扫描件和加盖CMA章报告(扫描版和纸质版)给业主方。 2.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数据
分别于每季度监测当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本数据表、原始记录扫描件、质控记录扫描件和加盖CMA章报告(扫描版和纸质版)给业主方。
数据报送格式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HJ 640-2012)要求。 (五)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监测工作质量保证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合同扫描件(2024年佛山市声环境手工点位委托监测).pdf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03月06日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佛山市声环境手工点位委托监测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04560739372402050215
项目业主: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服务机构: 广东理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佛山市声环境手工点位委托监测
合同编号: 4406004560739372402050215
合同总金额: ¥11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2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一)监测内容 包括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和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二)监测点位
佛山市区域环境噪声测点340个、道路交通噪声测点365个、功能区噪声测点17个。 (三)监测频次
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的规定。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
在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开展1次昼间监测。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4月)或秋季(10月),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每个监测点位测量
10 min 的等效连续声级Leq ,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 、L50、L90、 Lmax、Lmin 和标准偏差 (SD)等。
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 在工作时间(8:00-12:00,14:00-18:00)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测量 20min
等效声级Leq,记录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 和标准偏差
(SD)等,记录并报送20min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4月)或秋季(10月),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3.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时间为2、4、7、10月),每个监测点位每次连续监测
24h,每小时测量60分钟,记录小时等效声级 Leq、小时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Lmax、Lmin 和标准偏差 (SD)等。
(四)数据报送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数据、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数据。
每年11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本数据表、原始记录扫描件、质控记录扫描件和加盖CMA章报告(扫描版和纸质版)给业主方。 2.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数据
分别于每季度监测当月25日前提交电子版本数据表、原始记录扫描件、质控记录扫描件和加盖CMA章报告(扫描版和纸质版)给业主方。
数据报送格式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HJ 640-2012)要求。 (五)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监测工作质量保证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合同扫描件(2024年佛山市声环境手工点位委托监测).pdf
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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