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简称:招标人)新建生产区锅炉房及皮带廊供暖系统工程室外给排水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乌努格吐山铜钼矿,距离满洲里市约40公里。
2. 招标范围及内容: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及管件(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4.供应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的需求分批次供应(甲方提前三天通知)。
5.材料质量要求:符合相应国家、地方及行业产品技术合格标准。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核准登记的市场主体;
(2)资质要求:符合国家允许的经营许可,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3)应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质量及安全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财务能力要求:特殊情况下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投标人公司须具备接受建设银行E信通的能力。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管道执行标准HG/T3690-2012 管件执行标准HG/T3691-2012。
(8)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 月7日-2023年12月11日17时前(北京时间)
2.文件费用: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售后不退。
3.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 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及相关资质及投标人报名表扫描件(PDF)加盖公章发送至kygs@ngecc.com。
4.电子邮件标题以“新建生产区锅炉房及皮带廊供暖系统工程室外给排水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采购+投标人公司名称+报名资料”的格式书写(未按格式书写的恕不予接收)。
5.标书费要求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备注:新建生产区锅炉房及皮带廊供暖系统工程室外给排水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采购标书款。收取标书费开户银行及账户如下:
开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 102488084120
6. 招标人收到付款凭证扫描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 17:00 前到账。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 形式, 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并应在单据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3000.00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开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 102488084120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14:00;
3.开标地点:中金建设内蒙古矿业采剥工程项目部
六.招标监督组
本次招标工作由中金建设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进行监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地 址:中金建设内蒙古矿业项目部
联系人:尹工
电 话:1529137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