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二次)
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1日10时至2022年8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70/04 ,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粤TFV727号日产轩逸牌小轿车。颜色:黑色,核定载人数:5人,车辆识别代号:LGBH1AEOX8Y058184,车辆型号:DFL7200AA,行驶公里数:不详,初次登记日期:2008-3-18,检验有效期:2022-07-31,保险终止日期:2021年7月9日,无钥匙,无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定价方式:起拍价:9600元,保证金:1000元,增价幅度:500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因扣押时间较长,车胎漏气,电瓶未储电,无钥匙未能点火启动,行驶公里数不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停放在东兴拘留所,视疫情影响交车时间待定,请谨慎购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可联系防城港市和泰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或咨询了解(咨询电话:17777016292)。如无法联系,请电询本院执行局张法官[电话:18377039119]。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车辆现存放于东兴拘留所,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
六、过户等费用承担问题。拍卖品成交后,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拍卖前涉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及保险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持拍卖裁定书等单方办理。
七、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如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日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东兴支行;账号:6228402827099244064;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2022)桂0681执402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卖须知。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