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勉县公安局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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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4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qdl-2024-083
预算金额47万元
招标公司勉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0916-329282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先生0916-8886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DL-2024-083
项目名称: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公安局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 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公安局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 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公安局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 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公安局
地址:勉县民主街79号
联系方式:0916-3292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
联系方式:0916-888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916-8886777
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采购清单.pdf
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DL-2024-083
项目名称: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勉县公安局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 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70,000.00 | 4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公安局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 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公安局2024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情指行一体实战中心指挥调度设备) 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2023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公安局
地址:勉县民主街79号
联系方式:0916-3292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滨江西路玫瑰庄园1-5-205
联系方式:0916-888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916-8886777
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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