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莲都区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莲都区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函〔2021〕10号)的通知要求,“衢州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山区26县、大花园示范县建设单位等地区率先探索开展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
根据《工作指南》第一条第(三)款“核算机构:全省试点地区GEP核算工作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统一组织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 李丹
联系电话: 18072673428
传 真: /
地 址: 莲都区丽青路2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张鹏
监管部门电话: 0578-2131236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7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pdf
0.1 KB
采购人: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莲都区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函〔2021〕10号)的通知要求,“衢州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山区26县、大花园示范县建设单位等地区率先探索开展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
根据《工作指南》第一条第(三)款“核算机构:全省试点地区GEP核算工作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统一组织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 李丹
联系电话: 18072673428
传 真: /
地 址: 莲都区丽青路2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张鹏
监管部门电话: 0578-2131236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解放街7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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