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食堂改造施工项目招标公告(2023-JLBDOB(F)-G3001)(第1包)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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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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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bdob(f)-g3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食堂改造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食堂改造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BDOB(F)-G3001
三、项目概况: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应谈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内具有5万元(含)以上的相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六)应谈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应谈人所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份缴纳的社保证明。
(九)应谈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的应谈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十)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企查查”、“天眼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十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记录或列入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和转包。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应谈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一)应谈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二)应谈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三)应谈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四)应谈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五)应谈人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委员会对应谈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应谈人均可以参加谈判。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23日9:0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3565180757@qq.com。
(四)投标方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方);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5.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本年度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份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9.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内具有5万元(含)以上的相类似施工业绩;
10.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应谈人所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2.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份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13.应谈人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份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的应谈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1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企查查”、“天眼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截图)。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谈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四)谈判方式:授权委托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谈判时间、地点
(一)2023年1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限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于工 
电 话:0411-83011244、1552480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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