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沈阳市沈北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园区外背街小巷改造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56.3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8263
预算金额2156.31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沈北新区房产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156.31万元
中标联系人龙奇峰
公告正文
2023年沈阳市沈北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园区外背街小巷改造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7 14: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沈阳市沈北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8263 | 工程名称 | 2023年沈阳市沈北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8263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沈阳市沈北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园区外背街小巷改造施工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沈北新区房产局 | 填报单位 |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沈北新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龙奇峰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京1112014201428449 | 21563169.480000元 | 46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96.1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铭栎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龙奇峰 | 欧阳勇 | 夏曲龙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京1112014201428449 | 赣1362007200701133 | 辽221111225713 | |||||||||||||||
投标报价 | 21563169.480000元 | 21162406.640000元 | 21607674.580000元 | |||||||||||||||
工程工期 | 46日历天 | 46日历天 | 46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 96.16 | 93.63 | 93.15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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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铭栎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多处不一致 | |||||||||||||||||
沈阳杰通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经理电子证书过有效期 | |||||||||||||||||
辽宁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项目经理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字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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