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城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文件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运行情况,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日照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上海路166号,占地面积130亩,总设计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日。其中,一期概算投资1.17亿元,设计处理污水能力5万立方米/日,2006年8月建成运行,采用“氧化沟工艺”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排放标准。2009年10月建设设计日处理规模4万吨/日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采用“BAF过滤+V型滤池+消毒”处理工艺,2010年10月建成。2014年12月实施扩容提标工程,采用“AAO”处理工艺,在厂区内新建2万立方米/日处理设施,主要建设2座A2O反应池、平流沉淀池、变配电室、鼓风机房等建(构)筑物,2015年10月投入运行。2016年12月将原氧化沟系统升级为AAO反应池,将表曝改为底曝,加强除磷脱氮功能,2017年6月投入运行。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为确保出水TP、TN及SS满足现行环保要求,2018年12月开工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深度处理设施工程,估算总投资1890.7万元,主要新建6万立方米/日的二级提升泵房、高密度沉淀池和2万立方米/日的转盘滤池。按照城市生态发展的要求,2021年1月开工建设三期工程项目,于2022年2月投入运行,扩建规模40000m3/d,采用“预处理+兼氧FMBR”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扩建后总规模达到10万m3/d。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对于完善日照市基础设施,改善崮河水体水质,降低黄海近海污染,提高生态环境舒适度,改善投资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二厂主要收集处理日照老城区、新市区沙墩河汇水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水主要用于日照钢铁、山东洁晶集团等企业生产用水,以及开发区崮河湿地公园、奎山体育公园用水。
(二)产排污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的过程臭气产生源主要分为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本次工程针对污水的预处理单元、污泥脱水单元等各构筑物均采取密闭措施,各池体内产生臭气收集后经除臭装置(采用土壤生物处理法)处理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为“水污染治理”项目,废水主要以污水处理厂出水为主,同时还有污水处理厂自身运营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
本项目自身运营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废水经处理后,经过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崮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类水泵及鼓风机等。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栅渣、沉砂、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在线运维废液、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
栅渣、沉砂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委托日照市污泥生物处理厂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在线运维废液、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及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日照城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
202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