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市未央区审计局未央区2023年度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0.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cg2023-10-01
预算金额150.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洪雅029-8667993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未央区2023年度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层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G2023-10-01

项目名称:未央区2023年度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未央区“大棚房”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咨询服务 未央区“大棚房”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 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包2(未央城建集团信息中心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1,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1,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咨询服务 未央城建集团信息中心改造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1,100.00 251,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包3(未央区综合提升项目审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6,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6,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咨询服务 未央区综合提升项目审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6,900.00 206,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包4(未央区“15+2”重点路线环境治理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其他咨询服务 未央区“15+2”重点路线环境治理提升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8,000.00 29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包5(对未央区迎十四运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审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其他咨询服务 对未央区迎十四运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审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8,000.00 29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大棚房”项目资金专项审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未央城建集团信息中心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未央区综合提升项目审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4(未央区“15+2”重点路线环境治理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5(对未央区迎十四运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审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未央区“大棚房”项目资金专项审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自2023年1月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段时间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应包含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未央城建集团信息中心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自2023年1月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段时间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应包含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未央区综合提升项目审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自2023年1月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段时间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应包含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未央区“15+2”重点路线环境治理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自2023年1月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段时间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应包含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5(对未央区迎十四运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审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4)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自2023年1月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段时间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6)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种应包含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2023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层5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层5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层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于 2023-10-09 09:00:00至2023-10-13 17:00:00期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且印章清晰无缺漏进行报名,逾期将不再接收本项目报名。(2)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供应商在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督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4)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审计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厦(未央路与政法巷丁字路口东南角)B座

联系方式:029-862594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赛高国际D座5层503室

联系方式:029-86679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洪雅、姜培栋

电话:029-86679931

陕西贞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08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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