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XJMYFW【2022】-18
二、项目名称: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 1 | 批 | 报价:650000(元) | 新疆城乡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1号建设广场1栋5层5J | 91650102745236077X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 (1) 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含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套工程的深化设计及在工程建设中全过程设计服务。 (2)本建设项目建筑主体设计及场地内道路、场坪、附属配套 设施(含与室外水电暖、消防等对接)设计。 |
符合国家和新疆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标准设计图集等。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7) 《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 版)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年版)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永红,王春霞,单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固定价计取:8000.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巴里坤县汉城北街8号
联系方式:0902-682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
联系方式:0902-868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
电 话:0902-8689666
附件信息: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 设项目设计.docx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 设项目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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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MYFW【2022】-18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第四章第三章第二章第一章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目录
响应文件组成合同草案条款评审方法及标准磋商须知磋商公告第五章
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0日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项目概况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最高限价(元):700000.00预算金额(元):70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XJMYFW【2022】-018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524套及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1440㎡。(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单位:批概算金额(元):700000.00数量:1采购需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三、获取采购文件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各省备案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在哈密市市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均被认可,信用等级为D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
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6: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200.00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企业信用报告、企业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开启时间:2022年7月20日16:3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02-6821037联系人:古丽地址:巴里坤县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方式:0902-8689666、13364930881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联系人:刘洋名称: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
1 | 采购预算 | 700000.00元 |
1 | 公告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 |
2 | 采购人 | 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巴里坤县电话:0902-6821037 联系人:古丽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 金魁大厦) 电话:0902-8689666、13364930881联系人:刘洋 |
4 | 供应商产生方 法 | 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5 | 供应商资格条 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 的规定, 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 6%的优惠,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 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3、供应商须具有(设计) 综合类资质 (综合类资质)或 (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 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乙级及以 上资质。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
6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组织 |
7 | 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 |
8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7 日前 |
9 | 递交磋商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 年7月20日16时30分 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10 | 磋商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 年7月20日16时30分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1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提交方式:需从供应商账户网银转出或电汇等非现金形 式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名称: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密丽园支行行号:103884028727银行帐号:30287201040007617 |
联系人:马晶电话:0902-8689666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时间,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 |||
注: 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简称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 |||
12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日(日历日) |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_1_份副本_3_份电子文件_1_份( U 盘,□扫描件, Word,可多选) | |
14 | 响应文件封套 上应载明的信 息 | 项目名称: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项目设计采购编号: XJMYFW【2022】-0182022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拆封供应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
15 | 服务期限/设计 周期 | 服务期限:自合同之日起20日内。 | |
16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2%。 |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固定价计取:8000.00元。 | |
18 |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 此类企业进行价格 6%的优惠,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19 | 报价要求 | 1.设计费计价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2.投标报价最高限价:70万元。 | |
22 | 其他规定 |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其中: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开标会议的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开标会议的应携带 1 份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未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予以废标处理。 |
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1.定义磋商须知正文
3.1.3供应商须具有(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或(设计)建筑行3.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采购项目预算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2其他说明:3.1.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4.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6.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2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6.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项目现场勘察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第四章第三章第二章第一章7.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组成合同草案条款评审方法及标准磋商须知磋商公告第五章
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9.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9.偏离止时间。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8.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0.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三、响应文件10.一般要求9.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1)磋商响应声明11.1.1商务部分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1.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10.5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投标人硬件设施(6)用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3)商务条款偏离表
注:(9-13)项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监狱企业声明函(11)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10)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其它资料(3)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其它资料(2)工程设计组织方案(1)设计方案11.1.2技术部分
12.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1.4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2.报价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11.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3.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13.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保证金
14.磋商响应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15.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7.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16.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1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磋商小组四、磋商与评审18.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0.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初步审查19.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失信记录是指,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发现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证明材料的;(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
2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2.磋商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澄清
23.最后报价22.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两轮,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22.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24.最后报价评审2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最终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最终报价组成明细(分项报价表)2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综合评审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24.2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7.确定成交供应商26.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6.提出成交供应商25.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5.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磋商终止27.3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大程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综合得分最高为成交供应商。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保密29.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9.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32.成交信息的公布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31.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1.禁止行为30.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履约保证金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成交通知32.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32.2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5.签订合同34.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询问、质疑、投诉36.1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采购代理服务费六、其他规定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7.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七、质疑处理41.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有。40.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1.文件解释权39.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0.未尽事宜(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39.其他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4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4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4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42.4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为:刘洋,联系地址: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电话:13364930881。4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一)资格审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4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4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4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序号 | 评审项目 |
1 |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
2 |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
3 |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4 | 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失信记录是指,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 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发现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 罚期内的) 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 况查询详见须知前附表; |
备注: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 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再次重申: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 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 |
三、(评分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注: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初步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标。(二)初步审查表
符 合 性 审 查 | 1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章处未加盖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2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3 | 服务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4 | 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5 | 磋商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6 |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7 | 投标报价高于投资额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8 | 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9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
项目 | 评标内容 | 分值 |
A:投标价格评分30分 | ||
价格 |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30%×100 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 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修正后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 础, 对其进行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 标报价计算的依据。 | 30分 |
B:技术部分评分55分 | ||
设计大纲 | 是否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现有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完全按 照相关规定得(4-5 分) ,大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得 (2-3 分) ,大部分不按照相关规定或者完全不按照相关规定得(0-1 分) | 15分 |
设计大纲 | 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目的是否明确有针对性。指导思想正确,目 的明确有针对性得(4-5 分), 指导思想相对正确,目的相对明 确有针对性得(2-3 分) ,指导思想错误,目的不明确没有针对性 (0-1 分) | 15分 |
设计大纲 | 是否处理好建筑、结构、设备、市政、消防、节能、环保等方面 关系, 参数选择是否合理。特别合理得(4-5 分) ,一般合理得(2-3 分) ,不合理或者合理范围比重较少得 (0-1 分) | 15分 |
方案设计的 合理性、经济 性 | 符合国家和新疆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完全按照相 关规定得(4-5 分), 大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得(2-3 分), 大部分不按照相关规定或者完全不按照相关规定得(0-1 分) | 20分 |
方案设计的 合理性、经济 性 | 方案设计理念清晰、内容明确,整体保证科学合理、完善、可行、 经济的原则。完全合理、 完善、可行、经济得 (10-15 分) ,大 部分合理、 完善、可行、经济得 (5-9 分) ,大部分不合理、不 完善、不可行、不经济或完全不合理、不完善、 不可行、不经济得(0-4 分) | 20分 |
工作周期及 人员配备 | 工作周期与进度计划应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并满足招标人 制定的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 切实可行, 完全满足得 (8-10 分) , 大部分切实可行得(4-7 分), 大部分不可行或者完全不可行得(0-3 分) | 20分 |
工作周期及 人员配备 | 投入项目的人员整体技术水平和技术力量评价(提供项目人员的 | 20分 |
项目 | 评标内容 | 分值 |
相关证明材料), 每提供一个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得 2 分,每 提供一个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0-10分) | ||
C:商务部分评分15分 |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项目类似业绩,两项计 6 分(少于两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得 2 分, 最多得 10 分. | 10 分 |
标函质量 | 标函编制内容完整、齐全、叙述严谨、标书无涂改、错页、漏页现象, 否则酌情扣分。优良[5]分、较好[3-4]分、一般[0-2]分 | 5 分 |
属于中小企业评标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 本项目的价格扣除为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标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三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 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 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发展政策的,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供 应商和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制造商有一个符合小微企业条件, 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服务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 务的价格部分×(100%-6%) +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否则, 其评标价=供应商报价。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的, 视同为中 型(或大型)企业,不享受本项优惠。 | ||
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标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按小型、微型企 业评标中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的价格 扣除为6%。 |
工程地点:工程名称:(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GF-2000-0209第四章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签订日期:设计人:发包人:设计证书等级: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设计人):甲方(发包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6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序 号 | 分项名称 | 建设规模 | 设计阶段及内容 | 估算总投 资(万元) | 费率% | 估算设计费(万元) | ||||
序 号 | 分项名称 | 层 数 | 建筑面积(m2 ) | 方 案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 | 估算总投 资(万元) | 估算总投 资(万元) | 费率% | |
说明 | ||||||||||
设计费支付时度详见下表: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万元人民币。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
2 | ||||
3 | ||||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
第二次付费 |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其他情形的设计修改不计设计费。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6.1发包人责任:第六条双方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设计人责任: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到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年。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按《建筑法》有关条款执行。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1由于本项目所在地块涉及三方协调,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队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员另收工本费。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第八条其他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盖章)发包人名称:8.12其它约定事项: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盖章)设计人名称:邮政编码: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备案号:经办人:(盖章)(盖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附件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一、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实际签订以甲方提供合同文本为准)
四、磋商保证金三、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2-3最终报价承诺书附件2-2分项价格表附件2-1报价一览表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附件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二)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件5-2)(一)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五、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九、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七、投标人硬件设施六、用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附件5-2-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附件5-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注:.(九-十三)项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十一、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四、其它资料三、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二、工程设计组织方案一、设计方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1-2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附件1-3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附件2-1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
2 |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 | |||
3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附件2-2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1、报价单中应有成本分析、人员安排表等详细信息。2、以上报价包括拆装、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等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
序 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____次报价书)最终报价承诺书项目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2-3(格式自拟,以上表格可以自行拓展)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
备注说明 | |
磋商小组签字 |
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项目名称:三、商务条款偏离表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凡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服务期限、付款、合同条款以及其它所有商务内容等)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未在本表中列明的偏差视同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的内容 | 偏离内容 | 说明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1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磋商保证金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件5-2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公章)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法人代表 | 企业性质 | |||
企业资质 | ||||
注册资金 | ||||
批准成立机构 | ||||
经营范围 | 经营期限 | |||
企业简历 |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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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准。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附件5-2-3(示例略)附件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示例略)证明复印件附件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特此声明!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本单位郑重声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附件5-2-4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注:项目负责人简历中应附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类似业绩、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工作经历一览表6-1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说明:以上人员应当附相关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复印件。6-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拟担任岗位或承担工作内容 | 从事该岗位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九、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注:供应商认为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的,自行增加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示例略)七、投标人硬件设施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十、中小企业声明函(示例略)
(若有,请如实填写)十一、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日期: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若所供应的产品不具备此类评审优惠条件,本“中小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必填写。2、栏目5=栏目4×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1、当一个标段(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时,服务商应按序号详细填写。注:报价货币种类:
1 | 2 | 3 | 4 | 5 | 6 | 7 |
标段(包) | 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报价 (元) | 价格评审扣除金额(元) | 品牌型号 规格 | 制造商全称 |
本标段(包)报价总计:(元) | ||||||
本标段(包)价格评审扣除金额总计:(元)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监狱企业适用)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注:附件八至十二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根据技术需求编制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请对照打分表进行逐条响应)二、工程设计组织方案一、设计方案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提供。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 | 说明 |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四、其它资料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注:凡响应文件中技术条款(包括投标技术参数等所有技术内容)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未在本表中列明的偏差视同响应磋商文件规定。
(2)本建设项目建筑主体设计及场地内道路、场坪、附属配套设施(含与室外水电暖、消防等对接)设计。(1)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含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套工程的深化设计及在工程建设中全过程设计服务。2.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一.招标概况第六章项目需求
3.供应商须具有(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各省备案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在哈密市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均被认可,信用等级为D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4.工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日历日)。3.建设地点:巴里坤县
三.设计费计价及特殊的报价规定(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组成员要求: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全面。(1)投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5.其他要求: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五、建筑设计要求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合同约定。四、付款方式3.投标报价最高限价:70万元。2.报价形式:以建筑面积为基础报设计费,即元/㎡,并报设计费总价。1.设计费计价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5.对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4.建设位置:巴里坤县。主要是:本建设项目场地内道路、场地铺装硬化、与室外的水电暖对接等内容。3.场地内道路、场坪、景观绿化、附属配套设施(含与室外水电暖、消防等对接)设计。2.建筑造型应充分考虑1.建筑面积: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7)
投标文件内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六、设计成果要求:国家和新疆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标准设计图集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暂行规定》(新公通[2012]69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细则》(XJJ034-200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4)透视效果图:应至少提供主体正立面效果图一套,幅面不小于A3。(3)设计图纸:应包括环境关系图、总平面、主要平、立、剖面图、效果图等;(2)设计图册(图册规格及份数):投标文件中图幅不小于A3,份数不少于3套;投标人中标后设计图纸图幅按实际需要,份数按国家有关规定;(1)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各专业(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等)设计说明、关键技术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2022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MYFW【2022】-18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第四章第三章第二章第一章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目录
响应文件组成合同草案条款评审方法及标准磋商须知磋商公告第五章
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0日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项目概况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最高限价(元):700000.00预算金额(元):70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XJMYFW【2022】-018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524套及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31440㎡。(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单位:批概算金额(元):700000.00数量:1采购需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三、获取采购文件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3、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各省备案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在哈密市市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均被认可,信用等级为D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
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6: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200.00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企业信用报告、企业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开启时间:2022年7月20日16:30(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0902-6821037联系人:古丽地址:巴里坤县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方式:0902-8689666、13364930881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联系人:刘洋名称: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 |
1 | 采购预算 | 700000.00元 |
1 | 公告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 |
2 | 采购人 | 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巴里坤县电话:0902-6821037 联系人:古丽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 金魁大厦) 电话:0902-8689666、13364930881联系人:刘洋 |
4 | 供应商产生方 法 | 公告□供应商库抽取□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5 | 供应商资格条 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 的规定, 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 6%的优惠,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 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3、供应商须具有(设计) 综合类资质 (综合类资质)或 (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 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乙级及以 上资质。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 ||
6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组织 |
7 | 联合体 | 不接受□接受 |
8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磋商截止时间7 日前 |
9 | 递交磋商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 年7月20日16时30分 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10 | 磋商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 年7月20日16时30分地点: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1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00元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提交方式:需从供应商账户网银转出或电汇等非现金形 式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名称: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密丽园支行行号:103884028727银行帐号:30287201040007617 |
联系人:马晶电话:0902-8689666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时间,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 |||
注: 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简称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 |||
12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日(日历日) |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_1_份副本_3_份电子文件_1_份( U 盘,□扫描件, Word,可多选) | |
14 | 响应文件封套 上应载明的信 息 | 项目名称: 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项目设计采购编号: XJMYFW【2022】-0182022年 月 日时分前不得拆封供应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
15 | 服务期限/设计 周期 | 服务期限:自合同之日起20日内。 | |
16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2%。 | |
1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固定价计取:8000.00元。 | |
18 |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 此类企业进行价格 6%的优惠,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19 | 报价要求 | 1.设计费计价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2.投标报价最高限价:70万元。 | |
22 | 其他规定 |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其中: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开标会议的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开标会议的应携带 1 份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未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予以废标处理。 |
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一、总则1.定义磋商须知正文
3.1.3供应商须具有(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或(设计)建筑行3.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采购项目预算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2其他说明:3.1.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4.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6.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2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6.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项目现场勘察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第四章第三章第二章第一章7.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组成合同草案条款评审方法及标准磋商须知磋商公告第五章
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9.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9.偏离止时间。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8.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0.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三、响应文件10.一般要求9.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1)磋商响应声明11.1.1商务部分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1.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10.5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投标人硬件设施(6)用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3)商务条款偏离表
注:(9-13)项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监狱企业声明函(11)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10)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11.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其它资料(3)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其它资料(2)工程设计组织方案(1)设计方案11.1.2技术部分
12.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1.4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2.报价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11.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3.3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13.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保证金
14.磋商响应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15.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7.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16.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1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磋商小组四、磋商与评审18.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0.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初步审查19.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失信记录是指,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发现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证明材料的;(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
2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2.磋商2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澄清
23.最后报价22.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2.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轮次原则上为两轮,具体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22.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24.最后报价评审23.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最终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最终报价组成明细(分项报价表)2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5.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5.综合评审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24.2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7.确定成交供应商26.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6.提出成交供应商25.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5.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磋商终止27.3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大程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综合得分最高为成交供应商。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保密29.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9.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32.成交信息的公布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31.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1.禁止行为30.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4.履约保证金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成交通知32.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32.2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5.签订合同34.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询问、质疑、投诉36.1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6.采购代理服务费六、其他规定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8.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7.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七、质疑处理41.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有。40.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1.文件解释权39.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0.未尽事宜(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39.其他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4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4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4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4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4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42.4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为:刘洋,联系地址:新疆铭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主楼四楼(证券公司旁原金魁大厦)),电话:13364930881。4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一)资格审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4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4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4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序号 | 评审项目 |
1 |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
2 |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
3 |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4 | 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失信记录是指,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 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发现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 罚期内的) 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 况查询详见须知前附表; |
备注: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 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再次重申:供应商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 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废标。 |
三、(评分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注: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初步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磋商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废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标。(二)初步审查表
符 合 性 审 查 | 1 |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盖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章处未加盖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2 |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3 | 服务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4 | 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5 | 磋商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6 |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7 | 投标报价高于投资额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8 | 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
符 合 性 审 查 | 9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
项目 | 评标内容 | 分值 |
A:投标价格评分30分 | ||
价格 |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30%×100 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2.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 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修正后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以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 础, 对其进行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 标报价计算的依据。 | 30分 |
B:技术部分评分55分 | ||
设计大纲 | 是否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现有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完全按 照相关规定得(4-5 分) ,大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得 (2-3 分) ,大部分不按照相关规定或者完全不按照相关规定得(0-1 分) | 15分 |
设计大纲 | 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目的是否明确有针对性。指导思想正确,目 的明确有针对性得(4-5 分), 指导思想相对正确,目的相对明 确有针对性得(2-3 分) ,指导思想错误,目的不明确没有针对性 (0-1 分) | 15分 |
设计大纲 | 是否处理好建筑、结构、设备、市政、消防、节能、环保等方面 关系, 参数选择是否合理。特别合理得(4-5 分) ,一般合理得(2-3 分) ,不合理或者合理范围比重较少得 (0-1 分) | 15分 |
方案设计的 合理性、经济 性 | 符合国家和新疆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和技术标准。完全按照相 关规定得(4-5 分), 大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得(2-3 分), 大部分不按照相关规定或者完全不按照相关规定得(0-1 分) | 20分 |
方案设计的 合理性、经济 性 | 方案设计理念清晰、内容明确,整体保证科学合理、完善、可行、 经济的原则。完全合理、 完善、可行、经济得 (10-15 分) ,大 部分合理、 完善、可行、经济得 (5-9 分) ,大部分不合理、不 完善、不可行、不经济或完全不合理、不完善、 不可行、不经济得(0-4 分) | 20分 |
工作周期及 人员配备 | 工作周期与进度计划应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并满足招标人 制定的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 切实可行, 完全满足得 (8-10 分) , 大部分切实可行得(4-7 分), 大部分不可行或者完全不可行得(0-3 分) | 20分 |
工作周期及 人员配备 | 投入项目的人员整体技术水平和技术力量评价(提供项目人员的 | 20分 |
项目 | 评标内容 | 分值 |
相关证明材料), 每提供一个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得 2 分,每 提供一个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0-10分) | ||
C:商务部分评分15分 |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项目类似业绩,两项计 6 分(少于两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得 2 分, 最多得 10 分. | 10 分 |
标函质量 | 标函编制内容完整、齐全、叙述严谨、标书无涂改、错页、漏页现象, 否则酌情扣分。优良[5]分、较好[3-4]分、一般[0-2]分 | 5 分 |
属于中小企业评标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 本项目的价格扣除为6%。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标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三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 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6%的优 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发展政策的,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供 应商和小微企业的产品/服务制造商有一个符合小微企业条件, 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服务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 务的价格部分×(100%-6%) +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部分;否则, 其评标价=供应商报价。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的, 视同为中 型(或大型)企业,不享受本项优惠。 | ||
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标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按小型、微型企 业评标中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的价格 扣除为6%。 |
工程地点:工程名称:(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GF-2000-0209第四章合同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签订日期:设计人:发包人:设计证书等级: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设计人):甲方(发包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6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序 号 | 分项名称 | 建设规模 | 设计阶段及内容 | 估算总投 资(万元) | 费率% | 估算设计费(万元) | ||||
序 号 | 分项名称 | 层 数 | 建筑面积(m2 ) | 方 案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 | 估算总投 资(万元) | 估算总投 资(万元) | 费率% | |
说明 | ||||||||||
设计费支付时度详见下表: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万元人民币。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
2 | ||||
3 | ||||
序 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付费次序 | 占总设计费% | 付费额(万元)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
第二次付费 |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其他情形的设计修改不计设计费。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6.1发包人责任:第六条双方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设计人责任: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到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年。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按《建筑法》有关条款执行。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1由于本项目所在地块涉及三方协调,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队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员另收工本费。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第八条其他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盖章)发包人名称:8.12其它约定事项: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盖章)设计人名称:邮政编码: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住所: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备案号:经办人:(盖章)(盖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附件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一、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实际签订以甲方提供合同文本为准)
四、磋商保证金三、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2-3最终报价承诺书附件2-2分项价格表附件2-1报价一览表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附件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二)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件5-2)(一)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五、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九、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七、投标人硬件设施六、用于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附件5-2-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附件5-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注:.(九-十三)项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十一、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四、其它资料三、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二、工程设计组织方案一、设计方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1-2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附件1-3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附件2-1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 ||
2 | 服务期限/设计周期 | |||
3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附件2-2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1、报价单中应有成本分析、人员安排表等详细信息。2、以上报价包括拆装、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食宿、材料、机械损耗、税费、管理费、社会保险等和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
序 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____次报价书)最终报价承诺书项目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2-3(格式自拟,以上表格可以自行拓展)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
备注说明 | |
磋商小组签字 |
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项目名称:三、商务条款偏离表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凡响应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服务期限、付款、合同条款以及其它所有商务内容等)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未在本表中列明的偏差视同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的内容 | 偏离内容 | 说明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1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磋商保证金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件5-2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公章)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法人代表 | 企业性质 | |||
企业资质 | ||||
注册资金 | ||||
批准成立机构 | ||||
经营范围 | 经营期限 | |||
企业简历 |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4 | |||||
5 | |||||
6 | |||||
7 |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准。备注:1、类似项目业绩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附件5-2-3(示例略)附件5-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示例略)证明复印件附件5-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特此声明!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本单位郑重声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附件5-2-4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六、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人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注:项目负责人简历中应附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类似业绩、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类似工作经历一览表6-1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
学位 | 职称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服务时间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 担任何职务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完成此次项目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说明:以上人员应当附相关证书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复印件。6-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拟担任岗位或承担工作内容 | 从事该岗位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九、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注:供应商认为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的,自行增加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示例略)七、投标人硬件设施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十、中小企业声明函(示例略)
(若有,请如实填写)十一、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优惠明细表日期: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若所供应的产品不具备此类评审优惠条件,本“中小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必填写。2、栏目5=栏目4×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比率的优惠幅度。1、当一个标段(包)内有多个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时,服务商应按序号详细填写。注:报价货币种类:
1 | 2 | 3 | 4 | 5 | 6 | 7 |
标段(包) | 小型和微型企业 产品名称 | 数量 | 报价 (元) | 价格评审扣除金额(元) | 品牌型号 规格 | 制造商全称 |
本标段(包)报价总计:(元) | ||||||
本标段(包)价格评审扣除金额总计:(元)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监狱企业适用)十二、监狱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盖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注:附件八至十二供应商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根据技术需求编制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请对照打分表进行逐条响应)二、工程设计组织方案一、设计方案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提供。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 | 说明 |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四、其它资料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注:凡响应文件中技术条款(包括投标技术参数等所有技术内容)与磋商文件有偏差的,均应在此表中列出(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响应文件第几页,偏差包括正偏差和负偏差)。未在本表中列明的偏差视同响应磋商文件规定。
(2)本建设项目建筑主体设计及场地内道路、场坪、附属配套设施(含与室外水电暖、消防等对接)设计。(1)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含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配套工程的深化设计及在工程建设中全过程设计服务。2.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哈密市巴里坤县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设计一.招标概况第六章项目需求
3.供应商须具有(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各省备案公示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在哈密市发改委备案通过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均被认可,信用等级为D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本次磋商活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磋商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4.工程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日历日)。3.建设地点:巴里坤县
三.设计费计价及特殊的报价规定(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组成员要求: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全面。(1)投标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5.其他要求:4.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五、建筑设计要求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合同约定。四、付款方式3.投标报价最高限价:70万元。2.报价形式:以建筑面积为基础报设计费,即元/㎡,并报设计费总价。1.设计费计价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5.对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4.建设位置:巴里坤县。主要是:本建设项目场地内道路、场地铺装硬化、与室外的水电暖对接等内容。3.场地内道路、场坪、景观绿化、附属配套设施(含与室外水电暖、消防等对接)设计。2.建筑造型应充分考虑1.建筑面积: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7)
投标文件内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六、设计成果要求:国家和新疆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标准设计图集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暂行规定》(新公通[2012]69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细则》(XJJ034-200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4)透视效果图:应至少提供主体正立面效果图一套,幅面不小于A3。(3)设计图纸:应包括环境关系图、总平面、主要平、立、剖面图、效果图等;(2)设计图册(图册规格及份数):投标文件中图幅不小于A3,份数不少于3套;投标人中标后设计图纸图幅按实际需要,份数按国家有关规定;(1)设计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各专业(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等)设计说明、关键技术说明、技术经济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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