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工程总承包
金额
16198.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7-440981-04-01-537662
预算金额16198.75万元
中标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16198.75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守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_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工程总承包
公示标题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工程总承包
公示类型 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27 00:00:17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2-31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 2024-12-27 00:00:1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207-440981-04-01-537662
投资项目名称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工程总承包
公示名称 高州市蒲康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三期)建设工程厂房及厂区设施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11时0分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票决
得分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主)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

35.00

161987503.71

陈守诺、
粤1442022202302672

第二中标候选人

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0

162355344.27

詹东升、
鄂1422017201827459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主)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成)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8.00

162239190.29

周思重、
粤1442007200805708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高州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里设计有限公司91440981195127158W总报价(万元):16198.750371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250日历天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4406683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32006048-6/1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陈守诺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202220230267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
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13201157331685564总报价(万元):16235.534427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250日历天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4213733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242026694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詹东升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1422017201827459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
广州市黄埔建筑工程总公司;一方设计集团有限公司914401011911603133总报价(万元):16223.919029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250日历天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144058495;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44016429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
周思重
资质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鄂1422017201827459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高州市中山路169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0668-655926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高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68-6666999
联系地址 高州市文明路38号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7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31日23时59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附件: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 附件名称 2

    经济报价K值抽取记录表.pdf
  • 附件名称 3

    (脱敏版)定标报告.pdf
  • 附件名称 4

    (脱敏版)评标报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