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关于赛默飞世尔品牌仪器年保维修经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意见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关于赛默飞世尔品牌仪器年保维修经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意见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 单一来源编号: dyly201804558893759

三. 采购项目名称:赛默飞世尔品牌仪器年保维修经费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赛默飞世尔品牌仪器年保维修经费项目
1
750000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该院进行药品、药品包装、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检验的主要大型仪器设备有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其中过保的赛默飞世尔品牌仪器共20台,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需确定维保单位。赛默飞世尔公司属于美国品牌,仪器精度高,稳定性好,智能化程度高,非授权的其他供应商很难进行维修,也很难以优惠价格拿到耗材、配件。会影响仪器设备的维修成本及维修时间,从而导致检验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上海昌蔚实业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涞亭北路99弄156号301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王永国
高工
浙江大学生仪学院
袁勇
高工
中医药大学
周小萤
高工
省立同德医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上海昌蔚实业有限公司为赛默飞世尔品牌在浙江省内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故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建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180396

传真:0571-87180396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平乐路325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 赛默飞论证.pdf

    2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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