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5693]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4-569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766882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376689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日期:2024年11月23日 附件:资格后审公示.pdf
1、资格审查报告.pdf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4-569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766882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3766890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日期:2024年11月23日 附件:资格后审公示.pdf
1、资格审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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