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专修室建设项目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专修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YZTC-G(3)001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187999.59元 ;
3.最高限价: 187999.59元 ;
4.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领取,通过邮箱发送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书。(8)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截图复印件(或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注册的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028939611@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13日 9 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13 日 9 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地点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 13 日 9 时 30 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地点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健、信玉
办公电话: 0311-68009616
移动电话:15127071694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24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赵科长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993306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