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清城区石角镇美丽圩镇农房风貌管控及周边提升工程(一期)勘察、初步设计项目合同及履行公示
金额
87.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44万元
招标公司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87.44万元
中标联系人曾铖
中标公司广东宇辰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示信息
合同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清城区石角镇美丽圩镇农房风貌管控及周边提升工程(一期)勘察、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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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清城区石角镇美丽圩镇农房风貌管控及周边提升工程(一期)勘察、初步设计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文件发布时间 | 2024-12-17 |
合同名称 | 清城区石角镇美丽圩镇农房风貌管控及周边提升工程(一期)勘察、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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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02707510418R |
中标人名称 | 广东宇辰设计有限公司;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57EKXJ9G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曾铖 | 合同金额 | 874482.58 |
合同单位(甲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 合同单位 | 广东宇辰设计有限公司;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合同期限(年) | 1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4-11-28 |
质量要求 | 乙方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人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甲方或甲方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乙方的勘察设计成果需按照甲方设计管理部门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审部门的要求、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批意见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如乙方对甲方的评审有异议,双方应将设计文件提交第三方评审,如双方未就提交第三方 达成意见,乙方有权将设计文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审,并作为确定乙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依据。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 | ||
合同主要内容 | 对黄布、灵洲、新基、塘基、界牌、石岐村委会以及民安、马头村委会部分区域和部分乡村公路等路段区域范围进行外墙安全整治及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占地面积约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线房屋墙体风貌提升整治,完善停车场、便民休闲点、菜园改造等;增设文化宣传配套设施、运动设施等;铺设沥青路面、修复破损道路,完善沿线交通标志等配套设施。 | ||
其他内容 | 勘察、初步设计工作内容:(1)工程勘察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工程测量、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检测等勘察作业。(2)完成道路改造平面图、排水改造平面图、广场改造平面图等所有分项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按照初步设计审查提出 的意见作相应的修改设计,设计修改后应同时完成工程概算的修改。(4)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根据本合同规定,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乙方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时遇到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方面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变更设计及概算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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