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金额
3382.1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_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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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 ||
公示标题 |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11-09 00:01:16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11-14 00:01:16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11-09 00:01:16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05-04-01-913378 | |||||||||||||||||||
投资项目名称 |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 |||||||||||||||||||
公示名称 |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6日 10时3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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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东通晟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347450991Q | 3382.111579(万元) | 合格 | 404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黄泽群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1420100177739097A | 3482.698736(万元) | 合格 | 404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范丹龄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中铁建工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MA5D1N2H8J | 3495.666418(万元) | 合格 | 405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彭磊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35100U | 3465.525321(万元) | 合格 | 403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赵楚琪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 91440000214401707F | 3399.635286(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402日历天 | 资格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 | 刘颖 | 资质资格: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海珠城商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西街7号二层自编208房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樊响 | 联系电话 | 1768887200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9885682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9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 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附件: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中标候选人公示-基坑.pdf - 附件名称 2
评标报告-无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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