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兴数政投字【2024】9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承市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艳超0314-50822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30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数政投字【2024】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衔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标段划分:共计分为3个标段
3 建设地点:一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大杖子村;二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柳河口村;三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山村
4 建设规模:一标段:大杖子村原址改造沥青路面20236平方米,透水砖路面2820平方米。二标段:柳河口村原址改造沥青路面16767平方米,透水砖路面7366平方米,混凝土路面830平方米,长城垛墙长989米,2.2米高挡墙长148米。三标段:山村原址改造2.5米高挡墙228米,3.2米高挡墙44米,原址改造便民桥一座,长10米,宽7米。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9 18:00:00 至 2024-09-1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s://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7.2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承市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067000 联系人:郭艳超 电话:0314-5082268 邮箱:lcskzb@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4-5052661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 联系方式
文件下载时间
开始:2024-09-09 18:00
结束:2024-09-14 17:00
投标时间
开始:2024-09-09 18:00
结束:2024-09-30 09:00
开标时间
开始:2024-09-30 09: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数政投字【2024】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项衔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标段划分:共计分为3个标段
3 建设地点:一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大杖子村;二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柳河口村;三标段: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大杖子镇山村
4 建设规模:一标段:大杖子村原址改造沥青路面20236平方米,透水砖路面2820平方米。二标段:柳河口村原址改造沥青路面16767平方米,透水砖路面7366平方米,混凝土路面830平方米,长城垛墙长989米,2.2米高挡墙长148米。三标段:山村原址改造2.5米高挡墙228米,3.2米高挡墙44米,原址改造便民桥一座,长10米,宽7米。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9 18:00:00 至 2024-09-1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s://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7.2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承市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邮编:067000 联系人:郭艳超 电话:0314-5082268 邮箱:lcskzb@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4-5052661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大杖子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承市鲲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兴隆县大杖子镇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 |
邮编: | 067300 | 邮编: | 067000 |
联系人: | 刘欣 | 联系人: | 郭艳超 |
电话: | 0314-5618149 | 电话: | 0314-508226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文件下载时间
开始:2024-09-09 18:00
结束:2024-09-14 17:00
投标时间
开始:2024-09-09 18:00
结束:2024-09-30 09:00
开标时间
开始:2024-09-30 09:0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