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竞争性磋商)【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轻汽油醚化催化剂/F552-PS2024062141121】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6/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 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轻汽油醚化催化剂/F552-PS2024062141121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5:38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二级经营单位及所属企业集中采购的实施单位,现就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轻汽油醚化催化剂进行公开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轻汽油醚化催化剂。
1.2项目编号:F552-PS2024062141121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泉州石化16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根据生产需要,采购轻汽油醚化催化剂,预计采购231m³。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要求交货期:暂定为2024年9月1日前具备交货条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7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州石化厂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1.8通过本次采购,将按报价人的综合排名选取第一名报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签订采购买卖合同。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人将授予其《成交通知书》,并与其签署买卖合同。如第一成交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采购人有权向第二成交人下达订单,采购人对签署的《买卖合同》内成交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向成交单位另行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成交单位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16:00至2024年6月28日17:00。
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后,即可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非招项目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仅需缴纳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
1)聚合码扫码支付:个人微信或支付宝扫码;
2)惠采购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
注意:扫码支付后,不要再重复扫码支付,若重复扫码支付成功,重复支付费用不退。
(3) 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服务热线:4008188227转2。
3. 报价文件的提交
3.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
3.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线上递交。
3.3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4.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报价将被否决):
4.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应确保SCM系统中注册上传的营业执照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3信誉要求:
A.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附在报价文件中。
B.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控股责任有限公司、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需求企业“黑名单”库(名单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5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报价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4.6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或报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3项35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轻汽油醚化催化剂不同用户的应用业绩或为专利商LUMMUS公司认可的轻汽油醚化催化剂供应商。
证明材料:1)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等信息),如果上述合同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轻汽油醚化装置规模,报价人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是专利商LUMMUS公司认可的轻汽油醚化催化剂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三份与前述应用业绩相对应的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使用报告 (需加盖最终用户单位公章或部门专用章或报价人公章,使用报告必须列出最终用户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采购人有权在评审过程中或评审后进行复核)。
以上4.1- 4.6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5. 评审安排
5.1评审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评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古北SOHO25层+线上会议(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特别声明
6.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SCM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6.2采购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若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存在造假行为,其报价将被做否决处理。
6.3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串标围标、恶意低价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以往项目履行中有违约交付、产品质量有不良记录的报价人,采购人将按照《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对其进行处理,详见:【平台通知】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https://scm.sinochem.com/hpc/index.html#/cmsDetail?cmsId=1781217821148831746)。中化能源对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并依照标准严肃处理。
6.4被采购人和中国中化集团、中化能源列入不合格供方或 “黑名单”的供应商,其中“黑名单”处理范围涉及本次报价品类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7. 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4-06-24 15:38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二级经营单位及所属企业集中采购的实施单位,现就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轻汽油醚化催化剂进行公开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4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轻汽油醚化催化剂。
1.2项目编号:F552-PS2024062141121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泉州石化16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根据生产需要,采购轻汽油醚化催化剂,预计采购231m³。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要求交货期:暂定为2024年9月1日前具备交货条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7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州石化厂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1.8通过本次采购,将按报价人的综合排名选取第一名报价人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签订采购买卖合同。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人将授予其《成交通知书》,并与其签署买卖合同。如第一成交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采购人有权向第二成交人下达订单,采购人对签署的《买卖合同》内成交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向成交单位另行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成交单位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2. 采购文件的获取
2.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4日16:00至2024年6月28日17:00。
2.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后,即可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非招项目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仅需缴纳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
1)聚合码扫码支付:个人微信或支付宝扫码;
2)惠采购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
注意:扫码支付后,不要再重复扫码支付,若重复扫码支付成功,重复支付费用不退。
(3) 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服务热线:4008188227转2。
3. 报价文件的提交
3.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
3.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通过中化采购供应链平台(https://scm.sinochem.com)线上递交。
3.3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4.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各项均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报价将被否决):
4.1 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报价人应确保SCM系统中注册上传的营业执照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价;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4.3信誉要求:
A.2021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报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gsxt.gov.cn),截图附在报价文件中。
B.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控股责任有限公司、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需求企业“黑名单”库(名单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5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报价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4.6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价人或报价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3项35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轻汽油醚化催化剂不同用户的应用业绩或为专利商LUMMUS公司认可的轻汽油醚化催化剂供应商。
证明材料:1)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等信息),如果上述合同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轻汽油醚化装置规模,报价人须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是专利商LUMMUS公司认可的轻汽油醚化催化剂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价人须提供至少三份与前述应用业绩相对应的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使用报告 (需加盖最终用户单位公章或部门专用章或报价人公章,使用报告必须列出最终用户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采购人有权在评审过程中或评审后进行复核)。
以上4.1- 4.6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5. 评审安排
5.1评审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评审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古北SOHO25层+线上会议(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 特别声明
6.1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SCM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6.2采购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若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存在造假行为,其报价将被做否决处理。
6.3对有弄虚作假行为、串标围标、恶意低价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在以往项目履行中有违约交付、产品质量有不良记录的报价人,采购人将按照《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对其进行处理,详见:【平台通知】中化能源违规供应商处理标准(https://scm.sinochem.com/hpc/index.html#/cmsDetail?cmsId=1781217821148831746)。中化能源对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并依照标准严肃处理。
6.4被采购人和中国中化集团、中化能源列入不合格供方或 “黑名单”的供应商,其中“黑名单”处理范围涉及本次报价品类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邮寄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古北SOHO25层 |
邮编 | 201103 |
联系人 | 王鹏 |
联系电话 | 18965550326 |
电子邮件 | wangpeng22@sinochem.com |
监督部门 |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控合规部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5层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控合规纪检岗 |
邮编 | 100069 |
举报电话 | 010-57392945 |
举报邮箱 | nykjxfjb@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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