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GGZC2018-G3-05183-ZJZZ)的更正公告(二) 【信息发布时间:2018/8/9 阅读次数: 5】【我要打印】【关闭】 |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GGZC2018-G3-05183-ZJZZ)的更正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项目编号:GGZC2018-G3-05183-ZJZZ 三、招标人名称:贵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C区1楼 联系人:林衍 联系电话: 0775-4563502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德宝花城S-3橦S-3-2号 项目联系人:雷颖燕 联系电话:0775-426101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30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8月9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本次招标将择优确定2家汽车维修企业作为贵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汽车定点维修企业。”现更正为:“本次招标将择优确定3家汽车维修企业作为贵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汽车定点维修企业。”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帐户:开户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开户银行: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港北信用社,银行账号:900912010103555976 ”;,现更正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帐号:915512010103985538,开户银行:贵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港分社”。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现更正为:“2018年8月24日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截标。” 八、更正理由:应采购单位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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