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略阳县徐家坪镇人民政府2024年略阳县徐家坪镇周家坝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金额
217.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xhz-zbdl-2024-014
预算金额217.5万元
招标公司略阳县徐家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工0916-888591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略阳县徐家坪镇周家坝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工作日内到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HZ-ZBDL-2024-014
项目名称:2024年略阳县徐家坪镇周家坝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罩棚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780,984.42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合同包2(罩棚附属设施):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015.58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罩棚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罩棚附属设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罩棚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罩棚附属设施)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建安B证),无不良记录、无在建工程。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工作日内到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投标文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徐家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徐家坪镇
联系方式:0916-494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0916-8885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0916-8885914
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6日
新建 DOC 文档.doc
采购需求.docx
2024年略阳县徐家坪镇周家坝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工作日内到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HZ-ZBDL-2024-014
项目名称:2024年略阳县徐家坪镇周家坝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罩棚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780,984.4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罩棚 | 罩棚设备 | 4,672(㎡) | 详见采购文件 | 1,780,984.42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合同包2(罩棚附属设施):
合同包预算金额:394,015.5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罩棚 | 罩棚附属设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4,015.5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罩棚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罩棚附属设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
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罩棚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罩棚附属设施)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建安B证),无不良记录、无在建工程。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工作日内到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投标文件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徐家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徐家坪镇
联系方式:0916-494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北段天汉龙城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0916-8885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工
电话:0916-8885914
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6日
新建 DOC 文档.doc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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