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废旧炮(炸)弹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wzfj【2024】01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芜湖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陶翠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废旧炮(炸)弹处置项目将以询价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请有意向参与的公司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废旧炮(炸)弹处置项目;
2、项目编号: GWZFJ【2024】014号;
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56000元);
4、报废处置内容 :湾沚区城关拆迁施工工地发现废旧的手雷、迫击炮弹等各类炮弹35枚,根据《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芜湖市公安机关处置废旧弹药工作规范》和芜湖市公安局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为妥善安全处置该35枚废旧炮(炸)弹,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对该35枚废旧炮(炸)弹进行处置、包装、运输、存放看护、鉴定和引爆销毁工作。
二、招标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具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
3、在芜湖市辖区内自有或租有治安防范合格的爆炸物品库房用于存储35枚废旧炮(炸)弹;
4、具有符合要求的爆炸物品运输车辆;
5、具有废旧炮(炸)弹销毁工作经验;
6、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三、其他要求
1、在公安机关确定的日期开展销毁工作;
2、要有符合安全引爆销毁条件的场地。
四、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2、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运输费用、交通通讯、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服务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时间及地点
1、废旧炮(炸)弹存放地点:芜湖市区域;
2、报废处置时间:1天;
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及现行规范要求)。
六、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废旧炮(弹)处置完成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时间
1、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添加)
(5)其他需要注明的材料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投标单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24年5月16日上午10时前递交到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警务保障室409室。投标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3、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10时,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403会议室。
八、成交方法
1、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应当对招标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做出规定。
2、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在芜湖市湾沚区政务网上公布。
九、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
十、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定中存在倾向性或排除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联系人:陶翠云     吴世斌
联系电话:0553-8913301  13855362129
附件:响应文件.docx
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2024年5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