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根据业务拓展需要,拟在所属服务区自营餐饮加盟自营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项目,现向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项目品牌方发出意向征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加盟自营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
(二)项目地点:省经开泉州分公司所属服务区
二、意向品牌方资格要求
(一)品牌方或其所经营的餐饮品牌应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标准:
1.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
2.联合国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3.“中国烹饪协会”发布的最近一年度“中国餐饮100强企业”;
4.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发布的最近一年度“相关行业100强企业”;
5.最近三年度入选全国500强企业;
6.国内连锁门店达到50家以上的;
7.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其他品牌。
(二)品牌方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品牌方应为企业法人且具有能力提供项目内容及服务;
2.品牌方营业执照具有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
3.品牌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品牌方,不得参加本次意向征集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材料内容
(一)品牌方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屏)。
(三)品牌方需提供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相关资质材料。
(四)品牌方需提供其满足上述第二条第(一)款所要求标准的证明材料。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品牌方全名+加盟自营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项目。
(二)上述材料除网站查询结果外,其余材料均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按要求生成PDF文件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视为缺漏,将拒绝其报名。
(三)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将拒绝其报名。
(四)征集方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五)前来报名的品牌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征集方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品牌方,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五、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次征集且具备履行本项目能力的品牌方,请于2023年12月7日18:00之前将本项目所要求提交材料发送至征集方邮箱:727404973@qq.com,逾期无效。征集方在收到材料后,对其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品牌方信用信誉等情况进行讨论研究,选择优质品牌方合作经营,开展后续合作活动,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肖厝社区云峰路170号福建高速公路泉州管理分公司办公楼一层
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18760311965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泉州分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