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河支流甘渭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项目(4-6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葫芦河支流甘渭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项目(4‐6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支流甘渭河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葫芦河支流甘渭河
上游水源涵养林生态抚育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隆发改审【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退化林修复、林业基础道路建设。
2.1.1人工造林:实施人工造林552.1亩,其中陈靳乡504.1亩,山河乡 48.0亩。选择树种为云杉、油松、白桦,栽植 云杉(H>1.0m)23976株;云杉(H≥1.5m)13634株;油松(H≥1.0m)15984株;白桦(φ≥3cm)7690株。
2.1.2 未成林抚育提升:实施未成林抚育提升2861.9亩,陈靳乡13.2亩,山河乡2809.1亩,温堡乡39.6亩,主要采取补 植、扩穴等措施促进未成林郁闭成林。补植树种选择云杉、油松、五角枫、白桦,栽植云杉(H≥1.5m)23991株;云杉(H≥2 .0m)2297株;油松(H≥1.0m)10747株;油松(H≥2.0m)15329株;五角枫(φ≥3cm)67658株;白桦(φ≥3cm)45963株。
2.1.3 退化林修复:实施退化林修复22731亩,陈靳乡2683.2亩,凤岭乡643.9亩,山河乡14773.5 亩,温堡乡4534亩,奠安乡 96.4 亩,主要通过采取补植、卫生伐、修枝、扩穴等措施,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促进森林正向演替。补植树种选择云杉、油松、五角枫、白桦,栽植云杉(H≥1.0m)33378株;云杉(H≥1.5m)138890株;云杉(H≥2.0m)29137 5株;油松(H≥1.0m)54147株;油松(H≥2.0m)230670株;五角枫(φ≥3cm)289657株;白桦(φ≥3cm)290589株。
2.1.4 林业基础道路建设:建设林业基础道路共45.24千米,其中:维修防火道路25.93千米,新修临时施工便道19.31千 米。
2.2建设地点:隆德县陈靳乡、凤岭乡、山河乡、温堡乡、奠安乡;
2.3计划工期:10个月(养护期一年)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0个标段,为别为:
1‐10标段:人工造林、未成林抚育提升、退化林修复、林业基础道路建设。
11标段:本项目1‐10标段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10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 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1‐10标段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11标段投标人项 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上述1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9:00起至2024‐03‐07 23:59,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9:00起至2024‐03‐07 23:59,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 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 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准时参加开标 活动,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 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如因自身 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一标段至三标段:2024年03月13 日09时00分;
四标段至六标段:2024年03月13 日10时00分
七标段至九标段:2024年03月14 日09时00分;
十标段至十一标段:2024年03月14 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详细开 标时间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开标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隆德县人民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联 系 人:薛新乐
电 话:0954‐60116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栋2层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张欣、开博辉、毛利、黄红霞
电 话:0951‐6150811/15209510911/17395195455
宁夏汇程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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