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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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公示招标编号:YGHYCZ-[2018]-017
一、招标条件
“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已经相关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单位为元谋县人民法院,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二、项目名称:元谋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内容:
3.1、采购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雕塑、宣传栏、文化墙、铁门等;
3.2、工期:30日历天;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需求;
3.4、服务地点: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
3.5、采购预算:人民币37.2万元(叁拾柒万贰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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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基本情况
5.1、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邀请招标公告,截止2018年9月18日下午17:00时共收到3家投标单位的报名材料。分别是:昆明臻彩印刷有限公司、云南悦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楚雄立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项目邀请招标公告规定:“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含3家)发布投标邀请书参与投标”。2018年9月19日上午09:00,由招标人代表在元谋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对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3家投标单位进行抽签,随机抽取并确定3家单位作为本项目投标邀请单位。其名单公示如下:昆明臻彩印刷有限公司、云南悦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楚雄立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2、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个日工作日(2018年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后7个日历天内向元谋县财政局及元谋县人民法院进行实名书面投诉。 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昆明臻彩印刷有限公司、云南悦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楚雄立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投标邀请书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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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元谋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元谋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电话:李主任/1598720905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
联系人/电话:杨工/刘工13608808646/1588725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