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来县明德学校文化长廊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金额
19.8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qs2401hc04008j
预算金额19.86万元
招标公司惠来县明德学校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姐0663-82121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3
公告正文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惠来县明德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惠来县明德学校文化长廊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S2401HC04008J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来县明德学校文化长廊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692.42元;
四、采购数量 :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文化长廊设施采购及安装;最高限价:¥198692.42元。(投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2、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配件费;3、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设计费等);4、售后服务的相关费用。)
2.项目编号:GDQS2401HC04008J
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包含对惠来县明德学校文化长廊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中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采购、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
5.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监管部门:采购人上一级单位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分公司获取磋商文件需多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如分公司无法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则须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5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裕华花园(站南路)四栋首层。
十、磋商时间:2024年4月23日15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裕华花园(站南路)四栋首层。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明德学校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东港镇百坽村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1382208636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12178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S2401HC04008J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来县明德学校文化长廊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8692.42元;
四、采购数量 :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文化长廊设施采购及安装;最高限价:¥198692.42元。(投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2、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配件费;3、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设计费等);4、售后服务的相关费用。)
2.项目编号:GDQS2401HC04008J
3.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包含对惠来县明德学校文化长廊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中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采购、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服务等。
5.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监管部门:采购人上一级单位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其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身份凭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分公司获取磋商文件需多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如分公司无法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则须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5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裕华花园(站南路)四栋首层。
十、磋商时间:2024年4月23日15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裕华花园(站南路)四栋首层。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明德学校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东港镇百坽村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1382208636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1217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12178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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