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清远市区综合码头一期项目(第一阶段)50吨起重船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市区综合码头一期项目(第一阶段)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50吨起重船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交通整治综合码头4处,其中1个市区始发码头为凤城广场旅游码头、3个景点码头分别为飞来寺旅游码头、飞霞旅游码头、飞霞渡口旅游码头。工程地点:
凤城广场旅游码头位于北江右岸凤城大桥下游约628m;飞来寺旅游码头位于北江水道飞来寺河段右岸,位于武广客运专线大桥上游约3km处;飞霞旅游码头位于北江右岸飞霞山风景区入口处;飞霞渡口旅游码头位于飞霞旅游码头对岸。本次招标范围为 50吨起重船租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7日10时至 2025年01月14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