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投云樾府及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58.5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城投云樾府及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桩基检测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预算:585591.60元
其中:城投云樾府检测上限值:380991.60元;元丰路以西农安房检测上限值为:204600.00元。注:投标人所报单个项目金额及相应部分的上限单价均不能超过预算上限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金额按不超合同预估总工程量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三、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项目基本情况: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开福区秀峰街道广顺路以北,枫树湾路以南,裕兴路以东,元丰路以西)。城投云樾府项目位于开福区清水塘街道四季花城社区(阳光路与汽电路交叉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10148.2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913.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759.38方米。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以检测项目清单为准。
根据现场确认优化的城投云樾府建设项目地基检测方案,该项目支护桩、地基桩基检测工程数量为:
(一)基坑支护:低应变38根、喷射混凝土厚度10点、土钉抗拔9根;
(二)桩基检测:
1#:低应变97根、钻芯170米、抗压静载ZH1 1920吨、ZH2 1800吨;
2#:低应变104根、钻芯187米、抗压静载ZH08 1920吨 ZH10 1800吨;
3#:低应变26根、钻芯170米、抗压静载ZH08 1280吨;
地下室:低应变122根、钻芯187米、抗压静载ZH08 1920吨 ZH10 1800吨、抗拔静载ZH08 180吨、ZH10 120吨;
2、检测项目清单
(注:以上检测数量供参考,供应商所报清单单价均不得高于上限单价,最终结算金额按不超合同预估总工程量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且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3、技术要求及说明
3.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桩基检测要求、检测数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省、市的相关现行规定要求进行,并满足相关设计图纸的规定;桩基检测工程技术及经济费用、时间进度做到综合性价比最优。如因增加检测数量导致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另行增加价款。
3.2 成交供应商确保检测试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建设工程质监部门进行备案,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4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实施方案,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配备有资质的检测人员。
3.5 成交供应商检测设备在检测过程中的场地内转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安全文明要求
4.1 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的安全法规,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
4.2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测措施,并交采购人备案。
4.3供应商所有安全(包括检测设备及施工人员的交通、运输、用水、用电、住宿、餐饮、设备看守及现场检测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要求供应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4 严禁酒后施工。
4.5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避免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4.6 供应商不遵守安全文明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成交供应商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检测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检测成果文件、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标准:检测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 确,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采购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不能出现质检站对本工程的二次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质检站检测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如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对桩基检测有对比检测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接相关单位进行检测,成交供应商提交检测报告同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认可的对比检测报告。
七、其他要求:
五、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要求: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
2、结算方法:
2.1 支付方式:其中城投云樾府项目由长沙市振北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项目由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2.2付款方式:
按项目分别支付和结算:成交供应商提交所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后,在采购人节气(端午、中秋、春节)资金支付时,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60%;项目主体验收合格且按采购人相关程序办理结算后的节气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将余款无息付清。
结算方式:最终结算金额按不超合同预估总工程量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付款期限顺延。
3、本项目采用最终结算金额按不超合同预估总工程量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总价控制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包括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履行合同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成果资料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如人员服务费,税金、检测设施、设备折旧与服务费,试验费,成果资料费、服务风险费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项目名称:城投云樾府及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桩基检测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预算:585591.60元
其中:城投云樾府检测上限值:380991.60元;元丰路以西农安房检测上限值为:204600.00元。注:投标人所报单个项目金额及相应部分的上限单价均不能超过预算上限值,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金额按不超合同预估总工程量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三、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项目基本情况: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开福区秀峰街道广顺路以北,枫树湾路以南,裕兴路以东,元丰路以西)。城投云樾府项目位于开福区清水塘街道四季花城社区(阳光路与汽电路交叉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10148.2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913.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759.38方米。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以检测项目清单为准。
根据现场确认优化的城投云樾府建设项目地基检测方案,该项目支护桩、地基桩基检测工程数量为:
(一)基坑支护:低应变38根、喷射混凝土厚度10点、土钉抗拔9根;
(二)桩基检测:
1#:低应变97根、钻芯170米、抗压静载ZH1 1920吨、ZH2 1800吨;
2#:低应变104根、钻芯187米、抗压静载ZH08 1920吨 ZH10 1800吨;
3#:低应变26根、钻芯170米、抗压静载ZH08 1280吨;
地下室:低应变122根、钻芯187米、抗压静载ZH08 1920吨 ZH10 1800吨、抗拔静载ZH08 180吨、ZH10 120吨;
2、检测项目清单
2.1城投云樾府项目支护桩、地基桩基检测上限费用清单 | |||||||||||||
栋号 | 检测内容 | 工程量 | 上限单价(元) | 上限费用(元) | 备注 | ||||||||
基坑支护 | 低应变 | 38 | 根 | 70.2 | 2667.6 | 1、建筑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2、除符合本条上款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1根;(长沙市站管辖的项目要求大直径灌注桩每根桩都要进行低应变检测而不进行超声波检测) | |||||||
喷射混凝土厚度 | 10 | 点 | 150 | 1500 | 每400平方检测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 ||||||||
土钉抗拔 | 9 | 根 | 495 | 4455 | 型号为ZH1总数为71根,特征值为3200kN | ||||||||
| 小计 | | | | 8622.6 | | |||||||
1#桩基检测 | 低应变 | 97 | 根 | 70.2 | 6809.4 | 大直径灌注桩100% | |||||||
钻芯 | 170 | 米 | 120 | 20400 | 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桩长按17米/根预估 | ||||||||
抗压静载 | 1920 | 吨 | 20.58 | 39513.6 | 型号为ZH1总数为71根,特征值为3200kN | ||||||||
1800 | 吨 | 20.58 | 37044 | 型号为ZH2总数为26根,特征值为4500kN | |||||||||
2#桩基检测 | 低应变 | 104 | 根 | 70.2 | 7300.8 | 大直径灌注桩100% | |||||||
钻芯 | 187 | 米 | 120 | 22440 | 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桩长按17米/根预估 | ||||||||
抗压静载 | 1920 | 吨 | 20.58 | 39513.6 | 型号为ZH08总数为75根,特征值为3200kN | ||||||||
1800 | 吨 | 20.58 | 37044 | 型号为ZH10总数为29根,特征值为4500kN | |||||||||
3#桩基检测 | 低应变 | 26 | 根 | 70.2 | 1825.2 | 大直径灌注桩100% | |||||||
钻芯 | 170 | 米 | 120 | 20400 | 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桩长按17米/根预估 | ||||||||
抗压静载 | 1280 | 吨 | 20.58 | 26342.4 | 型号为ZH08总数为26根,特征值为3200kN | ||||||||
地下室部分桩基检测 | 低应变 | 122 | 根 | 70.2 | 8564.4 | 大直径灌注桩100% | |||||||
钻芯 | 187 | 米 | 120 | 22440 | 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桩长按17米/根预估 | ||||||||
抗压静载 | 1920 | 吨 | 20.58 | 39513.6 | 型号为ZH08总数为74根,特征值为3200kN | ||||||||
1800 | 吨 | 20.58 | 37044 | 型号为ZH10总数为36根,特征值为4500kN | |||||||||
抗拔静载 | 180 | 吨 | 20.58 | 3704.4 | 型号为ZH08总数为74根,特征值为300kN | ||||||||
120 | 吨 | 20.58 | 2469.6 | 型号为ZH10总数为36根,特征值为300kN | |||||||||
| 小计 | | | | 372369.00 | | |||||||
2.2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上限费用清单 | |||||||||||||
检测项目 | 数量 | 单位 | 标准单价 | 上限单价(元) | 上限费用(元) | 备注 | |||||||
低应变 | 390 | 元/根 | 260 | 78 | 30420.00 | 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桩数不应少于 1根,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30%,且不应少于20根; |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19 | 元/根 | 25900 | 7770 | 147630.00 | 1.检测数量不应小于桩基分项工程总 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承载力加载值3700KN | |||||||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 12 | 元/点 | 3100 | 930 | 11160.00 | 地基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240Kpa | |||||||
锚杆抗拔检测(承载力) | 18 | 元/条 | 1650 | 495 | 8910.00 | 抗拔承载力特征值180KN,最大试验 荷载360KN | |||||||
锚杆抗拔检测(变形) | 18 | 元/条 | 1200 | 360 | 6480.00 | ||||||||
| 小计 | | | | 204600.00 | | |||||||
总 价 | 585591.60 |
(注:以上检测数量供参考,供应商所报清单单价均不得高于上限单价,最终结算金额按不超合同预估总工程量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且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3、技术要求及说明
3.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桩基检测要求、检测数量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省、市的相关现行规定要求进行,并满足相关设计图纸的规定;桩基检测工程技术及经济费用、时间进度做到综合性价比最优。如因增加检测数量导致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另行增加价款。
3.2 成交供应商确保检测试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3成交供应商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建设工程质监部门进行备案,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4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实施方案,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配备有资质的检测人员。
3.5 成交供应商检测设备在检测过程中的场地内转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安全文明要求
4.1 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的安全法规,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
4.2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测措施,并交采购人备案。
4.3供应商所有安全(包括检测设备及施工人员的交通、运输、用水、用电、住宿、餐饮、设备看守及现场检测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要求供应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4.4 严禁酒后施工。
4.5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避免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4.6 供应商不遵守安全文明造成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6、成交供应商须加强组织管理,所有检测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7、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检测成果文件、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1、质量标准:检测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 确,符合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采购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不能出现质检站对本工程的二次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质检站检测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如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对桩基检测有对比检测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接相关单位进行检测,成交供应商提交检测报告同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认可的对比检测报告。
七、其他要求:
五、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要求:自采购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
2、结算方法:
2.1 支付方式:其中城投云樾府项目由长沙市振北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元丰路以西农民安置房项目由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2.2付款方式:
按项目分别支付和结算:成交供应商提交所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后,在采购人节气(端午、中秋、春节)资金支付时,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60%;项目主体验收合格且按采购人相关程序办理结算后的节气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将余款无息付清。
结算方式:最终结算金额按不超合同预估总工程量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付款期限顺延。
3、本项目采用最终结算金额按不超合同预估总工程量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实际完成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总价控制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包括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履行合同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成果资料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如人员服务费,税金、检测设施、设备折旧与服务费,试验费,成果资料费、服务风险费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