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削坡平整的砂石(石英石砂岩)矿产品网络拍卖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削坡平整的砂石(石英石砂岩)矿产品网络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削坡平整的砂石(石英砂岩)矿产品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市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湖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络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削坡平整的砂石(石英砂岩)矿产品网络拍卖 是 否 19.0418 50000.00 0.3000 2024-04-09 09:00:00 至 2024-04-09 11:00:00 5分 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00秒 查看
说明:1、矿产品资源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共有6个堆场,矿石量10881吨,矿种为石英砂岩,2、矿产品资源详情请见附件 “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削坡平整的砂石矿产品堆场存量测算报告”。3、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告第八条“竞拍事项说明及要求:”的全部条款。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可登陆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xiangtan.gov.cn/)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2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8日12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程序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5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12时00分
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12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湘潭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1楼11212室(湖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
4.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5.标的展示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削坡平整的砂石(石英砂岩)矿产品网络拍卖 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拍卖。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削坡平整的砂石(石英砂岩)矿产品网络拍卖 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个人参拍凭身份证;单位参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湘潭市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方)联系电话:52322301
2.湘潭市雨湖区财政局(行政监管)联系电话:58205811
3.湖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司)联系电话:13973295065(何女士)18973225381(黄女士)
4.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528170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52818268
八、竞拍事项说明及要求:
1、意向竞买方在参与网拍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网拍标的。一旦参与网拍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情况。成交后,不得对公告及合同内容提出异议或修改,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款、其他费用的支付:(1)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竞得人开挖处置、场地清理完成,委托单位验收完毕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竞得人。(2)成交款及其他费用需在5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款账户/户名:湘潭市雨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4300150506305899999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3)前期测量成本5.98万和委托方拍卖费1万元由竞得人承担。(4)竞拍结果公示期完后,竞得人凭成交款交款凭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单位签订《矿产品移交协议》,约定进场、施工等具体事项。逾期未付清应交价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移交协议的,委托单位、拍卖人可取消其成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当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3、挖运现场要求:(1)自《矿产品移交协议》签订之日起,竞得人需在30天内到指定现场自行开挖及运输,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开挖及运输过程及离开项目地之后所有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地方矛盾处理和经济成本等问题都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配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竞得人须做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在转运资产(矿产品)期间需确保公路路面清洁,做到文明环保、不扰民、无扬尘、清洁;在路面需设置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对于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由竞得人自行防范,如造成损失损害的,由竞得人处理赔偿,与委托方和建设单位无关。(3)竞得人在挖运走矿石矿后,要对现场进行清理,无硬化部分就地平整复绿,①号堆场做好放坡并修整边坡,不得产生环境污染和地质灾害隐患。
九、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湖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如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潭市雨湖区自然资源局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市雨湖区财政局
组织方:湖南首信拍卖有限公司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4年03月21日
相关附件:
评估报告:
石英砂岩价格认证回函.pdf
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广新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削坡平整的砂石矿产品堆场存量测算报告.pdf
合同:
矿产品转让协议.pdf
其他资料:权属证明、内部决策文件、财务状况说明等:
资产交易项目(标的)情况说明.pdf
矿标的位置照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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