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远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代位权纠纷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99.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原公告地址: | https://zcpt.szcg.cn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TQJG20250113FW0008】怀远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代位权纠纷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 | TQJG20250113FW0008 | ||
项目地址: |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价 | 阳光采购平台项目编号: | 2516F0203108 | ||
项目行业分类: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翁某、石某诉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晟拓有限公司代位权纠纷案经怀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23)-2-皖 0321民初5224号),翁某、石某胜诉。安徽晟拓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判决((2024)皖 03 民终 2129 号),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在欠付安徽晟拓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款 2317.637275 万元范围内对安徽晟拓公司工程款应支付的 1056.735976 万元金额,向翁某、石某承担支付义务责任,且在支付后可就其所支付的该款项与安徽晟拓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另行在结算中解决。对于二审判决,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再审。 | ||||
公告名称: | 怀远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代位权纠纷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集团官网,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1-15 08:00 | ||||
公告信息: | 翁某、石某诉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晟拓有限公司代位权纠纷案经怀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23)-2-皖 0321民初5224号),翁某、石某胜诉。安徽晟拓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判决((2024)皖 03 民终 2129 号),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在欠付安徽晟拓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款 2317.637275 万元范围内对安徽晟拓公司工程款应支付的 1056.735976 万元金额,向翁某、石某承担支付义务责任,且在支付后可就其所支付的该款项与安徽晟拓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另行在结算中解决。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对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 ||||
公告附件: |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TQJG20250113FW0008】怀远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代位权纠纷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采购 | 标段/包编号: | TQJG20250113FW0008 |
报价方式: | 其他 | 采购控制价(元): | 996584.03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其他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竞价类型: | 总价竞价 | 竞价时常(分钟): | 0 |
延时时长: | 0 | 是否存在起拍价: | 否 |
起拍价(元): | 价格梯度(元): | ||
服务期(天): | 180 | 服务期说明: | 服务期180天为暂定时间,具体服务时间以再审、终审、执行等与本案件有关的诉讼有关法律服务完成为准。 |
招标/采购范围: | 服务范围:怀远乡村道路畅通工程代位权纠纷案件委托律师代理服务 服务内容:再审、终审、执行等与本案件有关的诉讼有关法律服务。 代理范围:代为应诉、上诉;参加开庭答辩、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 ||
资格条件: | 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近三年(2021.12-2024.1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位权纠纷案件。需提供证明文件(提供文书关键页含当事人双方的单位名称、代理人名称等)。 3 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文件中需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书,参与投标主体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第三方重新组建联合体等参加本次投标。 5查询截止时间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6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投标文件一并存档。 7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8、 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当月前一个月的社保费用缴交证明。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2-20 15:00 |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2001 | ||
联系人: | 徐雷 | 联系电话: | 13966086751 | ||
对外监督人员: |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纪检监察室 | 对外监督电话: | 075521045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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